ST宏峰边受罚边违规 证券监管有何力度可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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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 10:42 南方都市报 | |
宏峰集团4.25亿欠款只还3000万,原董事长疑演虚假收购案 证监会重罚ST宏峰作假 对ST宏峰(000594)调查了1年多之后,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终于姗姗而来。根据该处罚决定,ST宏峰因未及时报送报告和披露信息虚假记载,被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 但记者通过采访调查发现,ST宏峰除上述已处罚问题外,还有其他的问题,且该公司仍在违规。 大股东替上市公司补窟窿? 证监会的处罚决定认为:“在2001年12月22日的重大事项公告中,ST宏峰虚假陈述其大股东宏峰集团已将4.25亿元欠款归还,实际上ST宏峰只收到宏峰集团2001年12月14日划给的3000万元欠款。” ST宏峰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路春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尽管宏峰集团在法律上只是ST宏峰第三大股东,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其掌握了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并通过内部运作占用了上市公司的大量资金。但是路认为:“大股东占款属于一个历史问题,甚至是一个国企改制上市中存在的普遍现象。” 路春祥表示,ST宏峰属于典型的国企改制不彻底。路春祥认为宏峰的改制属于剥离式重组,即将好的资产、好的业务都给了股份公司,而差的资产、不良的业务、冗杂的人员都留给了母公司,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报表是好看了,但是母公司的日子也难过了,“母公司的人也得养活啊。”同时路承认在宏峰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财务独立、资产独立等方面不完善,因此大股东可以更便利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来解决自己的困境。 但路认为:“其实也不能说是大股东占了上市公司的钱,很多情况下是上市公司的不良债权债务转给了大股东,是大股东替上市公司在补窟窿。而且以前宏峰集团占用款是要付利息的,一年是10%,几年累计下来‘利滚利’才形成了最后4.3亿元这个数字。” 虚假还款带来虚假收购 在2001年12月22日,ST宏峰公告称:“截至2001年11月30日,宏峰集团对本公司欠款总额达4.3亿元人民币。ST宏峰于12月17日前已收回内蒙古宏峰集团欠款4.25亿元人民币。但证监会的处罚已经证明,这笔钱只还了3000万元。 而在同日,ST宏峰公告称,公司决定收购桐柏银洞坡金矿有限公司矿山生产经营性资产,交易以现金人民币付款方式进行收购,按《资产交易协议书》规定先预付给出售方资产收购款3.5亿元人民币。 但事后证明,ST宏峰做了虚假披露。该公司拟收购资产的出售方——金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张远超,但是事实上,该金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却是高建民,而高建民与ST宏峰原董事长高建华为兄弟关系,此次收购属于关联交易。 另一方面,交易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方能向金矿公司支付预付款,而ST宏峰未经董事会同意就已经在2002年1月1日前将3.5亿元预付款分批支付给上海笼业投资咨询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华业诚通科技公司。 据记者了解,直到目前,桐柏银洞坡金矿公司采矿权及土地使用权仍在其股东名下,持有该公司股权4%的是上市公司ST宏峰原董事长的兄弟高建民,而持该公司股权96%的巨能开发有限公司又和与ST宏峰有过收购关系的清华大学企业集团有关,而巨能直到2001年11月才收购桐柏银洞坡金矿股权,但2001年12月就转让,人为痕迹非常明显。 因此,这笔收购交易的实质可能就是一个虚假收购,即上市公司根本就没有付钱进行这个收购,只是在财务报表上有一个虚拟的资产所有权,进行虚假收购的目的就是上市公司将对大股东的应收账款通过财务处理,转化为对一部分虚增资产的所有权,这样可以达到两种目的:首先大股东无须偿还以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利息;其次是其他应收款要提坏账准备,而转化为固定资产以50年摊销每年成本大幅降低,上市公司好做财务报表。 路春祥默认了记者的这种猜测,他表示当时这是解决公司历史问题的比较适合的方法,但在操作上确实有违规的地方。 本报记者程林深圳报道 -记者观察 ST宏峰边受罚边违规 在1998年,ST宏峰利用募集资金2.4亿,收购了宏峰集团白音诺尔铅锌矿资产项目,收购后的白矿资产是目前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从收购至2002年末,共产生利润1.6亿元。 但是事后证明,ST宏峰并未掌握对该公司的控制权,2001年证监会乌鲁木齐特派办指出:“公司(ST宏峰)对白矿已经处于失控状态,必须采取必要措施加强对各分公司财务的统一控制和管理!倍钡?002年年报,会计师事务所还认为:“赤峰市白音诺尔铅锌矿在2002年度仍存在以原企业法人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实。” 对于此,一位具有证券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对记者表示,如果子公司在所有权及控制权都不能界定归上市公司的话,那么利润怎么能进上市公司呢?证监会乌鲁木齐特派办的意见还认为:“应尽快解决关联任职、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时间表,妥善解决集团3.93亿元欠款问题。各分公司财务要尽快与集团彻底分开。” 而在证监会近日公布宏峰集团虚假还款后,还起码有3.95亿元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占用款需要重新还原,相应的虚假收购如何处理又是一个问题。 另外,一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在2003年6月18日董事会上新当选为ST宏峰财务总监的史秀娟,至今仍是宏峰集团财务部部长,这明显违背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母子公司财务独立、人员独立的规定。 在公司多次历史违规且多次被谴责处罚的时候,ST宏峰仍然一如既往地继续违规,不由得让人怀疑中国证券监管有何力度可言? -背景 年报延迟披露内蒙宏峰戴帽 在2002年,ST宏峰是深市惟一延期披露年报的企业,ST宏峰公开解释延迟披露原因时称,因为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对ST宏峰的白音诺尔铅锌矿、神桐铅锌矿两家下属企业法人地位产生了分歧,相应地对两家下属企业产生的损益是否也应归ST宏峰产生了分歧。同时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拒绝表示意见”。正因为这样,在2002年5月10日,ST宏峰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由于中天华正“拒绝表示意见”,ST宏峰炒掉了这家合作多年的会计师事务所,然而在此后转由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中,一样对其财务报表拒绝表示意见。因此深交所对其进行了特别处理,公司简称也变为“ST宏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