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5日(星期六)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景树森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事宜:
一、《关于向赤峰富龙化工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增加赤峰富龙化工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专项用于富龙化工的技术改造。
赤峰富龙化工有限公司增资后,注册资本由增资前的人民币32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3800万元,其中:赤峰富龙非金属材料科技园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占富龙化工总股本的78.95%;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00万元,占富龙化工总股本的15.79%;赤峰市松山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富龙化工总股本的5.26%。
二、同意于2003年12月20日(星期六)召开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12月20日(星期六)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西站大街八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关于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资产置换有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四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在2003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4.《关于与北京市大地科技实业总公司签订供热协议和供热管网租赁协议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四)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03年12月8日(星期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亦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五)会议登记办法:
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于2003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上午8:30-下午4:30)来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委托出席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
公司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西站大街八号
邮政编码:024005
联系电话:(0476)2216683 2216690
传 真:(0476)2216691
联 系 人:寇显强、张旭东
(六)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自制或复印均有效。
此公告
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赤峰富龙热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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