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三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1月17日如期召开,会议地点为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名,所代表的股份数为126,770,1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5%,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新先生委托董事雷霆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所持有的特变电工德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给特变电工山东鲁能泰山电缆有限公司的议案》(本项决议同意票126,770,17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公司聘请天阳律师事务所杨有陆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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