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日9时17分,我以8.80元卖出ST原宜,ST原宜的开盘价为10.07元,我的成交价是8.86元,为什么?难道不是以开盘价成交的吗?
志愿团专家:ST原宜现已更名为*ST资源。经查历史数据,该股票11月6日开盘价为10.07元。如果你确实在9时17分集合竞价时间成功进行了申报,根据证券交易规则,你卖出股票的成交价格应该是10.07元。如果证券公司给你的交割单上显示的成交价是8.86元,只有两个可
能:一是证券公司没有在集合竞价期间为你进行申报;二是有人对你的卖出价格进行了技术处理。你可以通过当地的证券登记中心或者上海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查询你的成交情况(时间和价格等)。
问:公司在还未通过批准上市前,是否能提前发行原始股?公司的上市辅导期结束后,一般还要多久才能上市?
志愿团专家:你所说的可能是指内部职工股的发行。有关部门早已通知严禁发行内部职工股和公司职工股,因此,在核准股票发行以前,除了该公司发起设立时首次定向发行股票以外(该次发行也应该得到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发行任何股票。
公司一般上市辅导一年后,需当地证管办验收合格,经主承销商推荐,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同意,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才能发行股票。
根据目前的股票发行现状,即使在发审会同意后,一般也要经过比较漫长的时间排队等候发行。
问:有人说国有企业债转股,不过是把银行或者说企业的债转给了股民,请问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吗?
志愿团专家:国有企业债转股,一方面使国有企业减轻了偿债的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盘活银行等债权人的资产。如果该企业债转股享受了许多优惠政策后上市,甚至是突击上市,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上市,并且上市以后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大量的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大股东大量占用股份公司资金等),那么实际上是将银行的风险转给了股民。如果不是上述情况,那么,债转股的积极作用则是不可忽视的。
问:现来请教一个关于成交笔数的问题。为说得清楚一些,我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进行某只股票交易的只有3个人:甲、乙、丙。在10.00元的价位甲和乙同时挂出100手卖单,丙在10.00元价位挂出200手买单买走,同时成交。假设这只股票今天只成交以上数量,那今天的成交笔数是1笔,还是2笔,还是3笔呢?反过来呢?即丙卖出200手股票分别被甲和乙买走?成交笔数是1笔,还是2笔,还是3笔呢?
志愿团专家:如果甲和乙都以10元的价格各挂单卖出100手,而丙正好以10元的价格挂单买进,那么,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应该分别是10元和200手,成交数量不是2手,相应的成交笔数就是2笔,反之亦然。
(作者为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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