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昨天,中银香港(2388,HK)宣布,从上周一起,母公司中国银行共减持约4038万股。其中,中银香港的高层行使约111万股认股权,套现近1500万元。
中银香港的公司秘书杨志威告诉记者,此次行使认股权的并非公司董事,而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因为根据香港法律的规定,如果董事行使认股权,就会披露该董事名字,而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则没有这方面的要求。
根据中银香港的公告,从上周一起,中国银行对中银香港的持股量,由80.72亿多股下降至80.32亿多股,持股比率由76.36%降至75.98%。
上述股份的减持中,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认股权涉及约111万股。去年7月25日,中银香港上市时的开盘价为8.5元,以上周五收盘价13.5元计算,这些高层套现1498.5万元,净赚555万元。至于余下的3927万股,则是华侨商业有限公司因清盘而向该公司股东分派其持有的中银香港股票。
2002年7月15日中银香港的招股说明书称,中银香港共“送”出3113.26万认股权。其中,刘明康、孙昌基等9名董事获得1373.7万股,其余60余名中银香港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南商、集友及中银信用卡公司同级人员获得剩下的1339.56万股。认股权有效期10年,上市后一年内不得行使。前期,中银香港高层曾有较大的人事调整。
对于曾经是公司董事,现在却不在其位的人行使认股权,是否需要披露?杨志威表示,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分析其不再是董事的原因,然后分析认股权是否依然有效。
杨志威认为,行使认股权与否是个人选择。以前也有类似情况,但因为变动幅度没超过一个百分点,所以没有披露。这次是因为有另外的减持,而且数量较大,高管的套现行为才得以浮出水面。
(记者李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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