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仓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脑袋上好像安上了天线,总能捕捉到各种信息。
听说江苏海门一家酒厂需要高粱,他连忙和对方联系,订了合同,发过去300万斤高粱。一斤赚2分钱,扣去运费,一下子就赚了5.6万元。
发运高粱需要车皮。他到介休车站去弄车皮。听说车站要给职工发个电扇作福利。他
跑到江苏扬州去,拉回1000台电风扇,货款是他垫的,回来每台又以低于进价20元给介休车站。这一下他赔了2万。介休车站不干了,说我们1000来人的大单位,怎么能让你个人贴2万元?不行,我们给你4个车皮的焦炭,算是给你的补偿。还说你这个人很够意思,往后咱们继续打交道。
4个车皮的焦炭他卖了3万元,贴进去的2万回来了,又挣了1万元,运高粱的车皮也解决了。
他不怕吃亏,甘愿吃亏,但每次非但没有吃亏,反倒占了便宜,这便宜是人家甘愿给他的。
他做买卖已经挣了20多万元,完成了他的“原始积累”,他要向一个新的制高点进攻了。山西遍地是煤,他发现了更大的生财之道,就是炼焦。
1987年,李海仓拿出那20万元,并以其长兄、老乡辛存海(现海鑫集团党委书记)、侯岚云等4人的名义联合向信用社贷款10万元,与国有企业闻喜县白水泥厂一起,成立联合焦化厂,又从当地的工商银行贷款10万元作为流动资金。由于该厂是新建的乡镇企业,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免交了产品税、固定资产调节税等。当时市场焦炭的成本每吨不超过100元,而该厂销出的焦炭每吨在400元左右。联合焦化厂投入生产后,当年实现利税10万元。
连载三·文/何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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