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聚焦
上周一,美国主要的共同基金公司安联资本管理控股公司宣布,该公司两名高级主管因涉嫌违规操作而被迫辞职。今年9月,美国纽约州首席检察官斯皮策首次对共同基金的非法交易提出起诉。由此美国版的“基金黑幕”开始呈现在世人面前。自1940年《投资公司法》诞生,曾享有60年无丑闻美誉的美国基金业目前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大震荡。那么,美国“基
金黑幕”的内容究竟是什么?中美“基金黑幕”对比又有何不同?
美国版“基金黑幕”揭底
现有资料表明,美国共同基金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存在违规行为。首先,部分共同基金通过“延迟交易”使基金持有人利益受损。所谓延迟交易,指在股市收盘后继续以当天价格交易,而法律规定这一时段的股票买卖应以下一交易日价格为准。其次,进行有悖共同基金章程的“市场节奏交易”。一些投资者迅速买卖共同基金不同的投资组合,利用基金所持股票的差价获利。另外,部分共同基金进行有选择地披露信息。共同基金公司不将所有股票信息披露,而是有所保留;或者部分信息只对大投资者披露,而中小投资者则处于不知情状态。9月初,纽约州总检察官埃利奥特·斯皮策在交给纽约州最高法院的指控材料中称,过去4年中,美国5家最大的共同基金公司通过非法操作,给投资者造成几十亿美元的损失。
黑幕曝光引来讨伐声声
10月28日,美国第五大共同基金公司——普特奈姆投资基金的两名前经理人Kamshad和Scott被指控从事证券欺诈活动,在波士顿联邦地区法院遭到起诉。次日,斯皮策表示,将对另一家拥有40余亿美元资产的共同基金公司——斯特朗共同基金采取法律行动,声称该公司的创始人兼董事长理查德·斯特朗从事了不正当的交易活动。11月2日,理查德·斯特朗被迫辞职,并承认个人参与了不正当的交易活动。11月3日,普特奈姆投资基金首席执行官劳伦斯·拉瑟辞职;同日,斯皮策对参议院发表讲话,要求违规交易的共同基金赔偿投资者的损失。11月4日,斯皮策会见美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官员,双方就协调调查共同基金行业问题的行动展开了进一步讨论。14日,美国嘉信理财公司宣布,纽约州总检察官斯皮策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要求该公司对其共同基金交易进行自查,以弄清是否有人进行了违规操作。
中美“基金黑幕”对比
对比中美基金黑幕内容,美国的情况似乎更为复杂、更为专业化,而中国基金黑幕则太简单,太直白。具体而言,两者有如下几点差异。
一、“黑幕”产生的环节不同。中国“基金黑幕”主要发生在基金投资品种选择的环节,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基金投资行为向特定群体进行利益输送;而美国方面,则发生在具体基金份额的交易环节上,使得整体基金持有人受损。
二、“黑幕”揭露者不同。没有独立检察官的作用,美国基金黑幕不会曝光、或者说不会这么快曝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却有偏袒之意。我国的“基金黑幕”曝光于一家媒体,由证券业内人士曝出。
三、“黑幕”之后的监管调查不同。美国纽约州首席检察官不依不饶,追根究底。而案情每日都有新的进展,相关当事人或挂冠而去,或受到审查。我国的情况则不同,基金黑幕曝光后,监管机构没有对基金进行更加深入的调查,没有基金公司因此受累,似乎“黑幕”里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四、当事者态度不同。作为共同基金股东,美国银行在尚未作出裁决之前,就已经拨备了2亿美元准备金,当作罚款或者补偿投资者之用;我国当年“基金黑幕”披露后,众基金公司联名在权威媒体刊登未曾违规的声明。我国基金究竟有没有违规,从管理层的动向可窥见一斑——“基金黑幕”揭发人洪磊被调任证监会基金部专事基金监管。
楚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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