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近日称,广东省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已经提上议事日程,相关政策正在拟订中,全面推行为期不远。
企业年金制度的推行能给城镇职工带来什么实际好处呢?一位经济学教授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国现行的社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是58.5%,替代率是指退休金价值占退休前平均工资的比例。按照这个比例,广东省的职工退休后,能拿到的基本养老金平均大约是70
0多元。如果企业能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积累的时间比较长,委托的运营公司经营状况比较好,退休职工每月就可以在基本养老金之外多得一笔钱。如果企业年金建立比较早,比如说储蓄到30年的,员工退休时领到的企业年金的收益,可能是基本养老金的两倍。
企业年金制度目前已在深圳全面推行。深圳市人民政府1997年6月25日印发的《深圳市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方案》,涉及对象涵盖了所有在深圳市注册的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具有深圳户籍、蓝印户口的职工。
深圳市还成立了中国第一家事业法人的企业年金专业管理机构———深圳市企业年金管理中心,2002年1月成立。其前身为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从1997年起开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业务,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直属于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至今已建立企业账户530个,员工个人账户3.5万个,受托管理资金4亿多元人民币。
(周敏)
《市场报》 (2003年11月17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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