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风靡东南亚卡通形象“‘矇矇兔’(俗称流氓兔)的所有者韩国CLKO公司正式将该形象在鞋帽、服装、文具及玩具等八大类商品在中国内地地区的商标使用权授予中国香港越君集团公司。
“Mashimaro”中文名为“矇矇兔”,是韩国金在仁先生1999年创作的FLASH动画中的核心卡通形象,其简明可爱的形象、幽默的故事最先通过网络向世界传播。
2002年,CLKO公司凭籍其“矇矇兔”商标仅在韩国就实现销售额8亿美元,创造了亚太地区的商业奇迹。
“矇矇兔”传入中国后,迅速成为青少年钟爱的卡通形象,吸引了众多商家纷纷开发各种带有“矇矇兔”商标或卡通图案的商品。但是,据韩国CLKO公司称,在此前中国内地销售的“矇矇兔”产品大多数没有得到该公司授权许可,严重侵犯了其知识产权。
韩国CLKO公司将“矇矇兔”商标使用权授予香港越君集团公司后,香港越君集团公司以多种方式与中国内地的企业共同开发“矇矇兔”产品市场。香港越君集团公司认为,香港企业与内地企业的联合协作开发“矇矇兔”将有利于内地市场的规范发展,并有力地维护“目蒙目蒙兔”的知识产权,国内消费者将能购买到合法“矇矇”牌产品,非法“矇矇兔”产品肆意泛滥的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韩国CLKO公司以及消费者的利益也将得到有力维护。
香港越君集团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采用加盟连锁经营模式,以优惠的加盟条件,在内地开办110家“矇矇兔”综合用品连锁店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张,计划3年内开出1000家加盟连锁店。
(匹夫)
《市场报》 (2003年11月15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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