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经发
文化产业在中国合法化身份的确立,迅速导致了对于文化产业合理化的要求,这种合理化的要求由于中国加入了世贸组织,从而使之不仅具有了中国的意义,而且具有了世界的参照,在宏观层面上,这种合理化要求大致可以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普遍要求把文化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使之不仅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要在我国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中扮演重要角色,接受由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所导致的改革成本的转移,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系统中超越对于文化的社会功能的狭隘理解,全面展现文化对于拉动内需,经济增长和推动社会全面发展方面的全部丰富性。
普遍要求把文化体制改革纳入国家整体性深度改革之中,从而使文化体制改革能够接应经济体制改革所带来的放大效应,消除两种体制改革间的政策鸿沟,从而使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能够生动地体现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之中,为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提供一种产业动力机制,从而使文化与经济之间回归其应该有的一种力的同构互动关系。
普遍要求建立公开、透明、非歧视的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和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文化产业生态环境,在依法整治文化市场秩序的同时,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的宽度,在依法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实行在有限文化产业领域国家专营的同时,实行文化产业的反垄断。
普遍要求建立、健全完整的国家文化产业政策系统和法律系统,理顺各种文化产业政策关系,为文化产业的合理化进程提供全面、系统的法律保障机制和政策支持系统。
普遍要求以新的尺度重新审视关于文化产业的意义,以伦理原则和法的精神重构文化产业的价值系统,建构国家文化产业创新系统,从而在深度融入现代世界体系的过程中,全面推进中国文化产业的合理化进程与合理化实现。
中国文化产业的合理化趋势,是中国文化产业未来发展的整体性战略需求,面对这种战略需求,全面实现文化产业的合理化,必须有完整的政策创新系统与之相应,因此,制定积极的文化产业政策,构建与WTO原则相适应又符合中国文化国情和文化发展需要的文化管理与文化产业政策系统,将成为今后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项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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