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4日电 最新一期的《瞭望》周刊发表文章指出,1999年以后,中国民间投资的增长速度逐年加快,投资主体实力不断增强,投资的结构也日趋合理。目前,民间投资已经涉及国民经济16个大行业。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又把“闸门”大力地拉升了一次,明确提出: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它行业和领域。
文章重点介绍了此次政策的最新诠释为民间资本新开辟了哪些投资空间。
文章同时也指出,目前,还没有一个全面而完整的“民间资本投资产业目录”,但是,循着一些政策轨迹,可以发现一些有重要价值的“参照目录”。少数地区已开始提出了初步的“清单”,例如广东省。
文章循着一些政策轨迹和地方案例,发现了一些有重要价值的“参照目录”:
其一,经国务院批准于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及附件;其二,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颁布的《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其三,一些行业性的市场化改革政策文件。
文章认为,对民营资本来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金融业等垄断性较强的产业,具有极强的吸引力,尽管已有少量的民营企业开始进入这些行业,但总体而言,这些行业对民营企业的限制较多,甚至禁入。
文章也指出目前尚不能断言原有的法律法规对民营资本禁入的行业和领域有没有修正的空间。但改革不断深入,理论认识不断加深,原有法律法规所适用的经济环境和体制环境也在发生变化,有些已明显不利于生产力提高的法律法规也存在调整和修正的必要。(叶俊东钟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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