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日前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获悉:新的《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起草完毕并送交国务院法制办审批,预计今年年底或明年正式颁布。
“《条例》是1997年部颁规章《商业特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延续和完善,并增添了四个方面的崭新内容,潜在加盟者的利益将得到更多保护。”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裴亮秘书长说。首先,新法规对特许企业信息披露的要求规定得更详细了,尤其是在披
露内容方面。“一些特许商品牌根本没有经过验证就随便承诺投资者加盟后能可赚取多少利润,此类现象将被规范。”裴亮表示。
第二,在行业管理方面,特许经营单位申请和备案由原来在连锁经营协会进行改为到相关行业的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现今特许经营行业内企业良莠不齐,甚至有些企业假借特许加盟进行违规操作。”裴亮说,“因此,行业行政管理的进一步强化将被提上日程,不具备资格的企业做加盟的现象将受到限制。”
第三,《条例》在处罚办法方面也有了硬性规定。以前的《办法》中没有明确指出违规企业将受到什么程度和方式的处罚,这使一些纠纷的赔偿问题无法可依。新法规将较准确地界定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和罚款金额。
第四,对外资品牌在中国进行特许加盟作了相对清楚的界定。随着海外特许品牌逐渐进入中国市场,《条例》将增加其审批、备案的一些过程和手续,已经进入中国市场的海外特许经营企业需要补办一部分手续。
“《条例》主要约束的是特许企业总部。”裴亮说,“虽然不可避免地提高了行业进入的门槛,但是它将保护行业内企业的利益,并使潜在加盟者受益匪浅。”
作 者:文 婧作者单位:经济参考报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11-14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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