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耕身
在德国首都柏林,近段时间以来,常常有2万多头生活在森林里的野猪不请自到,野猪妈妈带着一家老小在街头漫步已成为柏林一景。“他们”当然不只是来这里观光,还要“定居”。为了觅食,这帮家伙不分昼夜出没于柏林的各个角落,闯进居民家,洗劫垃圾箱,甚至把柏林赫塔足球俱乐部的训练场拱了个底朝天。居民抱怨说:“一群野猪在一夜之间就会
造成几千欧元的经济损失。”柏林人已实在不堪骚扰。
这是11月11日《新快报》的一则消息。如果把它看成是一道社会试题,请问如何求解?
柏林人给出了他们的答案。据英国《卫报》报道,德国科学家正在试验一种野猪避孕药,以控制野猪的迅猛繁殖。据称,这种避孕药实际上是给野猪服用过量的荷尔蒙,使野猪暂时失去生育能力。
这是最佳答案吗?可能会有人替柏林人操心:试验野猪避孕药需要多大的经费?使野猪暂时失去生育能力如何解决现实中野猪骚扰居民并“与人争利”的难题?等等。
如果用我们的办法就很简单:杀之!
在我们这里,不久之前在一些地方也曾出现了野猪伤人并毁坏农田的事情,当时我们关注的焦点是:杀,还是不杀?事实上这已经很仁慈了,毕竟这种争议让人觉得我们还心存不忍。然而在处理这样的问题上,我们并不总是这样优柔寡断。在为祸的猪狗等动物面前,灵长而强大的我们从来未曾表示出过多的犹豫。
举国动员消灭麻雀以防它们和我们抢粮食吃这样的事情可能失之久远了,暂不说它。让我们看看就在今年、就在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
在今年春天SARS疫病爆发时期,由于一些动物被怀疑是SARS病毒的元凶,所以在南京、北京以及湖南省下治的湘潭、娄底等地都“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打狗行动”,许多家犬在打狗队员的铁棍之下活活毙命。南京一位观看了当天新闻节目的观众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形:“当时电视里的执法人员拿着铁棍,将那些在街上发现的被遗弃的宠物狗围着进行捕杀,经常是一棍子没打死,再补上几下。听着那狗的惨叫,真叫人心里不忍。”
SARS还为其它的一些动物带来灭顶之灾,首当其冲的当然是一度被称为病源疑凶的果子狸,在一些地方,它们被大量地活埋。
还有11月4日的《南国早报》报道,广西全州县今年已有多人被狗咬伤,其中患狂犬病的人数达19人,均在2~7天内死亡。近日,该县对来势汹汹的狗患进行治理,全县预计有20多万条恶犬将被处以极刑。据悉,在广东等地,也有一些地区因为恶狗伤人,当地政府下了“杀狗令”。
“避孕”太昂贵,圈养太费神。对待那些可能祸及于人的动物,哪怕尚无定论,我们的态度一向都是绝决的:不仅要杀,而且要杀立决,而且不惜以虐杀来表达某种勇气与决绝!在对待一些“让人头疼的”动物的问题上,中外之别如此之大。
区别还不仅如此。在对待所有的动物方面,我们远没有给予它们早已在国际上得到普遍承认的“五大自由”,即: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享有生活舒适的自由;享有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威胁的自由;享有生活无恐惧和悲伤感的自由;享有表达天性的自由。在这方面,我们是多么“特立独行”。
虽是猪狗,却也是一个个完整的生命,所以就应当得到我们的敬畏。为什么柏林人没有对野猪猎而杀之?为什么许多国家要赋予动物“五大自由”?正是出于对于生命的敬畏。当我们有人面对一些国家赋予动物的“五大自由”感到大惑不解,认为在人都还无法享受到这些权利的时候,来讨论动物的福利是否过于奢侈?其实,这话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说:当一个社会连动物都不许虐待的时候,它还能容许虐待人吗?丰子恺曾劝告小孩子不要肆意用脚去踩蚂蚁,不要肆意用火或用水去残害蚂蚁,他认为自己那样做不仅仅出于怜悯之心,更是怕小孩子那一点点残忍心以后扩大开来,以致驾着飞机装着炸弹去轰炸无辜的平民。
米兰·昆德拉在其《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说道:“对于人性,道德上的真正考验,根本性的考验,在于如何对待那些需要他怜悯的动物。然而在这方面,人类已经遭到了根本性的溃败,这溃败是如此地彻底,其他所有的败坏都由此而滋生。”所以,如何对待动物或处置其生命,不仅是生命伦理的一个底线,更是对人类公共道德的一种拯救或坚持。
当然,这样的一种考虑依然是基于对人有益的功利选择,远没有回到尊重并且敬畏生命本身上来。但假如在一种利益考虑之下,我们依然不能对动物给予足够的尊重,就让人不知如何说是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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