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挺 北京报道
迈出这一步,无论是中国,还是菲律宾,都蕴含着十来年的心血,十来年的政局变幻。
所以,即使双方的意向书还没正式签订,菲律宾能源部副部长马纳拉克(EduardoMan
alac)就向当地媒体宣布这个“好消息”———菲律宾国家石油公司(PNOC)旗下的PNOC勘探公司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已达成共识,共同开发南中国海域油气(石油天然气)资源。
中国政府自1990年代提出的“搁置主权争议,合作开发南海”的设想终于得以实现,这也是中国与东盟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之后各方迈出的实质性一步。
会有第三方加入?
11月11日上午,中海油办公厅企业形象主管任雪飞向本报记者证实了这一消息。
具体签字的是中海油总经理傅成玉和菲律宾国家石油勘探公司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博马桑(Bomasang)。出席签字仪式的菲律宾政府方面的官员有能源部部长皮若兹(Perez)、副部长马纳拉克,中国政府方面的代表是中国驻菲律宾大使王春贵。
根据已签署的意向,两家公司将共同组成联合工作委员会,对位于南中国海适于油气勘探开发的可能区域进行甄选。
与此同时,双方同意共同拟定方案,对选定区域的相关地质、物探和其他技术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审查、评估和评价,以便最终确定该区域的含油气前景。
对此,菲律宾能源部还对外发表公开声明,声明中称,双方将共同检视和评估数据,以确定该海域石油及天然气的蕴藏量。
据任雪飞介绍,傅成玉是于9日从北京飞往菲律宾的,陪同的人员除中国海油外联部的工作人员外,还有中国海油的总法律顾问曹云石。双方合作更具体的内容将在随后的时间内进行商谈。傅成玉一行按照原定计划,将于本周五返于北京。
“不会太快的,”国土资源部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分析,“因为远洋、深海作业对技术、人才、资金的要求非常高。我国以往在类似业务中经验不多。所以可能还会有第三方参加,我推测应该是西方的大石油公司。”双方的正式合约签订将会有一个过程。
针对此次合作的区域,马纳拉克表示,预期勘探位置“位于南中国海海域,但不是南沙群岛”。这位专家分析:“南中国海海域与南沙群岛是有区别的。马纳拉克所说的预期勘探位置,如果不在南沙群岛,那么在曾母暗沙地一带的可能性很少。所以合作的区域就有可能处于靠近菲律宾一侧的拉巴望盘地。”
峰回路转
“这确实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中海油办公厅信息和企业形象经理刘俊山介绍,“过去我们也与菲律宾等国接触过,是非常难谈的。”
南中国海海域,拥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不过周边的菲律宾、越南、文莱、马来西亚、中国台湾等六国七方亦声称对它拥有主权。
为了合理开发南中海海域的油气资源,中国政府从1990年代就提出了“搁置主权争议,合作开发南海”设想,希望在国际间进行合作,共同开发南中国海,但中国的提议一直没有得到回应。
中国仍然在努力。
2002年11月4日,经过长达三年的谈判,中国和东盟在柬埔寨金边签署了解决中国与东盟关于南海争议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之前,埃斯特拉达因腐败丑闻而被迫下台,阿罗约夫人就任菲律宾新总统。导致埃斯特拉达下台的原因之一是,其执政两年多来,菲经济复苏乏力,经济金融改革进展缓慢,失业率不断上升。为此,阿罗约执政后,首要的任务之一是争取稳定的外部环境,振兴国内经济。阿罗约总统也多次表示,她必须致力于促进菲律宾的经济发展。
同时,菲律宾也是一个能源净进口国。为此,菲律宾一直试图吸引国际公司前来开发其沿海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
但是要开发南中海海域,绕不开中国。
据刘俊山介绍,在2002年年初菲律宾就主动向中国方面伸出了橄榄枝。是年年初,在菲律宾举行一个高级会议上,菲律宾方面的官员向中方明确表达了共同合作开发南中海的意向。卫留成回国后,将此信息先后向外交部和中央政府进行汇报。此后,双方陆续又进行了多次的接触。
在今年3月份,菲律宾外交部正式向中国外交部发出公函,正式就共同开发南中海事宜提出建议。
在今年8月底,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在访问菲律宾时,趁热打铁,向菲律宾众议院议长德贝内西亚,提出了国际间共同开发南沙的石油资源的建议。正中下怀的德贝内西亚对建议表示欢迎,并完善了计划内容,对外公开表示该计划“首先会在中菲两国实施,接着就会扩展到其它有关国家“。
同时,中国还与菲律宾签署了一项价值10亿美元(近78亿港元)的货币互换安排,根据该协议,一旦出现货币危机时,菲律宾可以将550亿披索兑换成82亿人民币。同时,中国亦向菲律宾发放总值5亿美元的“软贷款”,用于后者的铁路和农业现代化。
“上面有良好沟通,底下人做工作,就好做了。一起努力,就促成这个协议,”刘俊山说,“菲律宾过去与别的国家不同,它声称对整个南中海拥有主权的。这回双方合作的开始,其示范效果是非常好的。尤其是对越南,这回菲律宾有突破后,今年11月3日,越南副总理武宽在博鳌亚洲论坛2003年年会上,也有很好的表示,要加强两国间在此方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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