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第八次董事会于2003年11月12日在天发大厦十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苗泽春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拥有的荆州市武德路与江津路交汇处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1、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03年11月11日与湖北地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拟将公司拥有的荆州市武德路与江津路交汇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湖北地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为5585万元。
2、交易对方的情况介绍
湖北地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学政,注册资本5600万元,主要出资人为袁学政,占51%的股份。湖北地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该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纺机村51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服务;室内装饰,水电冷暖工程施工;市政建设工程施工。
3、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次交易标的是公司拥有的荆州市武德路与江津路交汇处土地使用权,共计65823平方米,帐面净值为2055.40万元,该地段位于荆州市中心。
4、交易的定价政策
经湖北众联咨询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并出具了鄂众联评报字[2003]第134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果土地使用权价值为人民币5585.08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以5585万元作为交易价格。
该地是公司于1994年购入,位于荆州与沙市交接处,当时不属市中心,地价不高。荆州与沙市合并后,经过近十年的发展,荆州市的经济取得了较大的发展,该地周边环境有了较大改善,现属于荆州市中心地段,土地增值较大。为搞好公司经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公司对这块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本次评估时主要参考了荆州市最近一次颁布的基准地价标准,修正幅度较小,评估结果基本合理。转让价格参照评估值后,经双方协商确认,总地价为5585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价格公正、客观、合理地反映了该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湖北地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完全有能力如期支付上述土地转让款项。
5、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地段位于荆州市中心,随着荆州经济的大力发展,公司上市以前购入的该土地已得到大幅升值,本次交易预计获利3200万元左右,可为公司获取转让收益,并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
二、审议通过变更公司名称以及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突出公司主营业务,树立公司品牌,拟将公司的名称变更为: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将《公司章程》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英文:HUBEITIANFACO.,LTD”修改为“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天发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英文:TIANFAPETROLEUMCO.,LTD”。(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主管部门核准。)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3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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