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3年11月1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董事江浩因故未能出席,委托董事杜少华代为出席表决;独立董事陈颖杰因在外地未能出席,采取通讯方式表决。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昆山主持。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电子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为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厦门信达电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厦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折合人民币不超过1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不超过一年。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厦门信达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集美区同集南路413-419号 法定代表人:周昆山注册资本:14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容器及电子元件加工制造等。截止2003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82,896,999.03元,负债总额122,767,177.93元,净资产60,129,821.10元。我公司占该公司95%股份。
3、担保方式、期限
该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一年。
4、董事会意见
厦门信达电子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促进其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该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5、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担保累计额为11,977.96万元,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二、关于转让厦门信达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4.9%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厦门信达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4.9%的股份以人民币157,081,522元转让给。(内容详见同时公告的《出售资产公告》)
三、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3年12月15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厦门湖里信宏大厦二楼公司会议室
(三)审议事项:
1、公司将持有的厦门信达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的股份分别转让给黄世赓、厦门捷贸贸易有限公司。(详见2003年10月14日《证券时报》公司公告)
2、公司将持有的厦门信达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4.9%的股份转让给。
(四)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2、截止2003年11月28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登记方法
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登记地点:厦门湖里信宏大厦二楼
登记时间:2003年12月1日上午9:00至2003年12月1日下午5:00。
联系电话:0592-5608098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湖里信宏大厦二楼
邮编:361006
(六)其他事项: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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