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建明
河南长葛市盈美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福利民营企业,7年前陷入郑州一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圈套,为讨要被骗的购房款,他们在法院和房地产公司之间奔波了6年多。郑州市中级法院和二七区法院先后两次判决他们胜诉,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执行法官却以各种借口拖延执行。近日,盈美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和律师又一次到二七区
法院执行庭催促案件执行,记者以司机身份见证了案件当事人与执行法官的对话。
法律真的苍白吗
10月30日上午,郑州市二七区法院执行庭。
“潘法官,我们的案子拖了几年了,于法于情都该执行了吧?”这是盈美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曹主任见到二七区法院执行官潘朝阳时说的第一句话。
“你们怎么又来了,上次不是给你们讲了让你们回去等着吗?”负责此案的潘法官回答道。
“判决已生效两年多了,对方又有偿还能力,法院我们也跑了有几百次了,你们为什么一直拖着不执行呢?”
“不是不执行,这里面有些情况我不好给你们讲,因为我以后还要在这里工作。”
“不就是被告在为你们法院系统某单位盖楼吗?总不能因为对方在给你们盖楼就不顾法律的尊严了吧?”
“有些情况你们清楚就好,我知道你们很相信法律的公正,但法律有时也是苍白的。我也很难,理解万岁,你们回去再等等吧,我再给领导汇报一下,只要领导同意执行着很快。”
这番对话,对曹主任和律师来说,只是他们上百次经历中“极其平常”的一次。随后,曹主任给记者讲述了他们的购房遭遇。
购房反被购房误
1996年,盈美实业有限公司与河南省轻工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约定盈美实业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104万元购房款给河南省轻工房地产开发公司,准备购买3套商品房;轻工房地产公司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后一个月内代为盈美公司办理各种交易手续和房屋所有权证。之后,买方按照购房合同付清了购房款,但是河南省轻工房地产开发公司却迟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为买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后经查明,河南省轻工房地产公司卖给盈美公司的房产根本就不是什么商品房,而是他们和郑州市一家工业医院联合开发的医院综合楼。当地政府部门明确规定此楼为划拨土地,不准转让。显然轻工房地产公司承诺为购房者办理房产证明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事情。
神秘电话阻执行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2001年盈美实业有限公司将河南省轻工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经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和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审理,均判被告在判决生效一定期限内退还原告购房款104万元及同期贷款利息。
但被告收到判决书后始终不履行判决,使得案件一拖再拖。无奈,盈美公司只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向法院交纳了各种执行费用。但二七区法院执行庭接案后,并不是按照两级法院判决书执行,而是重新调解,要求原被告双方协商解决,即使如此,被告都拒绝到庭,并扬言“你们赢了官司,也拿不走钱,我们法院有人。”
果真如此。此后,盈美公司多次到二七区法院执行庭催办执行,法官总以查不到被告账户为借口推拖。于是,盈美公司自己派人打探被告账户并提供给二七法院,要求执行法官前去冻结执行。2002年4月,在盈美公司的再三恳请下,二七区法院执行法官同意强制冻结被告银行账号。但是就在正要办理冻结手续时,执行法官突然接听了一个电话,随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告诉在场的所有人员账户暂缓冻结。盈美公司人员再三追问原因,执行法官却说无可奉告,回去等消息吧。
执行到底难在哪
今年6月,二七区法院执行庭告知盈美公司,按照程序可以拍卖被告房屋,但盈美公司须交7000元的房屋评估费。就在盈美公司如期向法院交了房屋评估费后,拍卖即将进入程序时,二七区法院执行庭马庭长又说:“不能拍卖,原因是郑州市中级法院的判决有问题。原被告双方还是去找原主审法官吧。”就此,一个荒谬的理由使得执行又一次搁浅。
后经盈美公司了解,原主审此案的法官早已调离了审判岗位,找原审法官完全是为再次拖延执行设置的又一个圈套。
盈美公司曹主任激动地说:“法院判决书白纸黑字加盖公章,但为什么在二七区法院执行庭却一点严肃性都没有,他们说方就是方,说圆就是圆。一个区法院的执行庭长个人认为上级法院判决有问题就敢擅自决定拒不执行,法律的公正和神圣到底在二七区法院还存不存在。”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介绍,此案执行不了的根本原因是被告河南轻工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垫资为郑州一法院盖家属楼,如果冻结了房地产公司的账号或执行房地产公司的房产怕影响某法院盖家属楼的进度。
《市场报》 (2003年11月14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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