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股权之争有问题时 别把“脏水”泼给民企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 09:43 深圳商报 | ||
我们注意到,当非国有经济把发展的触角伸向上市公司的时候,股权之争便频频光顾,不请自来。2003年大概有望成为中国资本市场史上迄今为止股权之争最为频繁的一年,光是上半年便不下20起之多。这些股权之争涉及的对象,大多与民企的进入有关。 发生在四川金路集团和山东四砂股份等一些上市公司的股权之争表明,国有股东在受托经营国有股份时非但没有很好解决国有资产低效率运行的问题,造成了严重亏损的局面, 从上市公司以往频频发生的股权之争来看,无论是兼并重组,还是经营决策和企业管理者的安排,地方政府不当行政干预或变相干预现象,并不少见。 无庸讳言,重组动机不纯也是历来引起股权之争的一个重要因素。诚成文化神话的制造者在制造了几十亿银行债务后突然逃匿,ST长控被以“救世主”面孔出现的原重组方泰港实业骗走了2.7亿元,同样遭遇重组噩梦甚至引起股权之争的不乏其人。在民企借壳上市的进程中,恶意重组不仅违背被重组方的真实意愿,同时也大大伤害了作为重组方的民企股东的诚信形象。但是,对于并购重组来说,道德风险从来就不存在“一元化”,它的构成是一种合力。无论是出让方通过历次发行股票的溢价和壳资源的稀缺性获取高额利润,还是受让方为了早日回收并购成本,在入主上市公司后通过关联交易从上市公司“圈钱”“抽血”,这些行为都损害了公司本身的发展,也构成对小股东利益的侵害。在分析股权之争的有关问题时,将脏水一股脑儿泼在民企股东身上也是不公平的。 在民企入主上市公司的过程中,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和股东利益的冲突,也会不可避免地表现出来。但是,只要把握“一视同仁”的基本出发点,“老革命遇到新问题”的国有股东就会以开阔的胸襟欢迎对“一股独大”的挑战,而不至于利用手中的权力对“自行召开”的股东大会百般阻挠;就会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公司发展和治理上的两个积极性,而不再会死抱着“肥水不流外田”的观念,让公司的整体利益在无谓的股权之争中白白地像“冰棍”一样消融。 作者:黄湘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