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宝路“内外有别”
据有关媒体报道,北京市雅宝路商业街一些商店经营“内外有别”。在这条街上,几乎所有商户的门口都挂着写有中文“专营外贸,谢绝参观”或有类似意思的帘子,有些帘子上还有一行俄文,意思却是“欢迎光临”。这种不接待中国人、只接待外国人的规矩在这条街上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了。记者调查得知,在这条以外贸为主的商业街上,许多商户的商
品版型都曾被他们的同行盗版,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于是这些商户长年挂着厚厚的窗帘,也不欢迎中国客户上门参观。
评论之一
法律缺位的尴尬
雅宝路商业街“内外有别”反映出法律缺位的尴尬:从商户行为的出发点来看,这是一种正当的保护商业秘密的行为;但由于法律没有提供方便易行的保护方式,商户自己采取的行为本身有侵犯别人权益的嫌疑。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由于一些国内商人不遵守诚信,窃取商业秘密后进行仿制、盗版,使商户们的利益受到损害,而诉诸法律的成本太高,又不一定能及时见效。因此商户们采取“内外有别”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是可以理解的。但商户采取这种不妥当的方式保护自己,也为我们的法律制度提了个醒:是否考虑到可操作性,是否考虑到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江西南昌 刘芳)
评论之二
行规思维的局限
对雅宝路商业街的商户而言,“专营外贸,谢绝参观”是约定俗成的行规。作为在具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规矩,行规大都是从保护行业利益出发,而极少会顾及到行业以外群体的实际权益,因此许多行规随着法制的健全被陆续废止。这种形成行规的思维我们不妨称之为“行规思维”。
需要注意的是,“行规思维”在我们的生活中几乎是无处不在的。人们往往希望事情的发展能够达到自己最优的结局,而很少顾及别人的利益。经济学原理告诉我们,集体的最优往往是个体的次优,但每个个体追求最优的结果必然是集体的次优。雅宝路商业街“内外有别”的做法就是一个集体次优的结果。打破行规思维,需要我们学会在多方利益的博奕中争取多赢。(浙江宁波 叶建)作者: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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