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集团昨首次公开澄清:格力小家电也有格力商标使用权记者 张伟湘
《粤港信息日报》密切关注的“格力声明事件”昨天有新进展,珠海格力集团在《经济日报》上整版刊发题为《奋进中的珠海格力集团》的文章。文中的部分内容似乎是对本报和市场的质疑公开作出某种“澄清”和回应。其中证实:格力集团授权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使用格力商标。这一澄清否定了前不久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严正声明》中的说
法。
小家电公司也有格力商标使用权
11月初,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在广东、浙江、湖北、山东等省媒体上刊登的《严正声明》令市场对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的合法性产生怀疑,给格力小家电的销售带来一定影响。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市场部部长李少海向记者介绍说,声明刊登后一连几天,面对各地经销商的诘问,他只好不停地解释。
《奋进》一文表示,珠海格力集团创建了“格力”、“罗西尼”两大知名品牌。其中集团公司直接持有的“格力”商标1999年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文章称,空调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为生产、经营主体。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是格力集团控股的国内A股上市公司,格力集团授权其使用格力商标。
在介绍集团的小型家电制造业务时,文章称,小型家电制造,由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顺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中山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组成生产经营团组。三公司均由集团公司绝对控股,格力集团授权其使用格力商标。
至此,格力集团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格力小家电有限公司的格力商标使用权作出说明,显示这两家子公司使用格力商标均得到了格力集团的授权。
肯定小家电质量及市场地位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律师事务所发给本报的律师函(详见本报11月7日1版报道)中,指格力小家电的“产品质量水平、技术水平与‘好空调、格力造’在消费者心中的良好形象有很大的反差”。而《奋进》一文却对格力集团的小家电业务持肯定评价,文中称:“经过多年的摸索,格力集团已经走出了小家电发展的新路子,形成了年产800万台的生产能力。文章还肯定了格力小家电的市场地位和质量、技术水平,称“生产的电暖器连续3年在国内市场销量名列前茅;电风扇、电饭煲、电磁炉、饮水机也进入了行业前三名”。
文章佐证了本报《格力进军厨具市场》一文中的重要内容,文中称:“格力小家电立志做行业的领跑人,已经建成和正在兴建的三大小家电生产基地,将进一步扩大产能、扩充产品品种、巩固作为国内小家电顶尖制造商的地位。”
强调集团不是松散型管理
《奋进》一文似乎还侧面回应了市场上关于集团对子公司控制力的质疑。文章称,“珠海格力集团较早地实行母子公司体制。”“格力集团的‘母子公司体制’不是行业性行政公司的松散型管理体制,而是建立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以产权为纽带的基础上统分相结合的企业运行体制。全集团实行统一产权、统一发展战略、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考核奖励、统一重大投资决策、统一企业文化;各子公司实行独立财产、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独立责任。”文章还称格力集团“奉行‘集团多元化,子公司专业化’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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