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明
鼓励干部下海经商,早已称不上新闻,但发文件“摊派”给在职干部,在深化改革、政企分开的今天,却是新闻。
近日,重庆合川南津街道办事处规定:辖区内的800名党员干部必须集体经商。党政班
子成员须带头创办经济实体,每人新增投资1万元以上;辖内其他干部及农村45岁以下党员在明年3月份前必须创办经济实体,机关干部不得少于新增投资5000元,社区、村干部不得少于3000元,农村45周岁以下党员不得少于1000元的投资。该文件中最硬的措施为,完不成者,年度公务员考核将评为不称职(见10月20日《重庆经济报》报道)。
笔者关注的并非这件事本身,倒是该街道办事处的这个“硬指标”,似乎更有质疑的价值。
其一,既然是“硬指标”,当然就是不容置疑的“金科玉律”,如果哪个干部或农村党员不识时务敢碰硬的话,从大处讲是不服从组织的规定,往小处说自然是鸡蛋碰石头,自讨苦吃。
经济发展中的硬指标,以前往往是“拍脑袋”的产物,通常是来得快,去得疾。那么,南津街道办事处给辖区的干部经商定指标属不属于这种情况呢?据介绍,他们之所以采取这样的考核办法,是在考察了苏州太仓市璜泾镇之后作出的。谁考察的,谁决定的,虽然没有明说,也不难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我才不信这就是真正下狠心的原因,有没有领导人为出政绩的因素?硬性要求每个干部、农村党员投多少资,表面上是带领地方致富,实质上是用行政管理的办法搞经济,官商不分,不符合经济规律。
“硬指标”最容易留下后遗症。既然“硬指标”不是科学决策,当然不为执行者所欢迎,而执行者为了应付差事又不得不执行。这样一来,为落实这样的“硬指标”,难免会出现“八仙过海”的局面,能施压的施压,不能施压的托关系,没有关系的求人情,实在“一穷二白”的掏腰包,没钱的想必借钱也得冒充商人。这样一种集体经商是经商吗?简直一个“硬指标大跃进”,管他符合实际不实际的,只管结果不问过程。就拿南津街道办事处的这个规定来说,明确将干部经商的指标数字化,每个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新增投资多少。这明显是“一刀切”的做法,不是逼着没有经商能力或者没有财力的干部、党员去弄虚作假吗?为应付检查,大不了找个挂靠企业,让人家帮忙出具虚假证明,就说某某已经在我们公司入股(投资)若干元钱。说句不中听的话,如果企业违心出具这样的“投资证明”,日后因为有白纸黑字的“证明”被“入股人”告上法庭,此时此刻好心救人的企业岂不成了东郭先生,自己白白挨宰吗?
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发展经济的想法没错,发展经济中有不同的角色分工,不能一哄而上乱弹琴,更不能为了实现这个目标违背国家相关法规政令。违背实事求是的精神,追求所谓的“超常规发展”,只能是对发展地方经济的异化,其最终结果,必然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经济效益的双重损毁。
《市场报》 (2003年11月12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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