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螃蟹“醉酒”增重量
本报讯 眼下,正是南方人吃螃蟹的时节,可近日有人向笔者反映,今年南京的螃蟹市场上,竟然有人给螃蟹“醉酒”,以增重宰客。
据知情人季华先生介绍,人喝醉酒后往往十分口干,总要喝下不少开水来解渴,对于
螃蟹来说,“醉酒”后也要喝水。于是不少商贩想出这一绝招:他们先给螃蟹喷洒一些酒,让它们一个个昏醉,到市场上后,再将这些醉螃蟹浸入清水中,此时的螃蟹就会大量吸水解渴,体重便随之增加,一般情况下,每只螃蟹能增重1/5。季华先生为此提醒市民,到市场购买螃蟹时,应拿上一只螃蟹先闻一闻,如果有酒味,最好不要购买。
(耿志清)
广东:老外无照经营增多
本报讯笔者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近两年来,广州无照经营出现了一个新的动向,外籍人在广州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现象比较突出。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1-9月,广州工商部门就接到外籍人无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投诉举报130多宗。
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依据,工商部门在查处越来越多的涉外无照经营案件时,遇到许多难题。
据了解,这些难题一是对如何界定“经营”的定义难。在越秀工商分局所查处的案件中,当事人在我国境内均有购买的行为,而售卖的行为则发生在其本国境内,这样的行为可否称为“经营”,在现行的行政法律、法规中,没有一个清晰的定义。二是行政处罚难。不论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还是广东省、广州市查处无营业执照经营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它的法律、法规,均没有明确对外籍人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和具体的操作办法。三是处罚执行难。由于涉及外国人,工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在执行中遇到难掌握外国人行踪、难于申请强制执行等问题。
(刘茜 叶华新 童朝晖 周颖妍)
《市场报》 (2003年11月12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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