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方岩
编者按:我国资本市场是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诞生和发展起来的,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资本市场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限于市场建立早期各方面的局限和市场环境,我国资本市场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近日明确表示,解决股权分置、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不流通等问题时,必须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那么,
解决资本市场结构性问题时,究竟该如何保护流通股东权益?从今日起,本报推出“保护流通股东权益大家谈”栏目,欢迎各界人士建言献策。
近两年中国证券市场持续低迷,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悬而未决。尽管现在还没有一个解决问题的操作方案,但让投资者稍感宽慰的是,有关各方都明确表示要保护流通股东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在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时强调,对于我国资本市场存在的一些结构性问题,“要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出发,在发展中解决这些问题。在解决如股权分置,上市公司部分股份不流通等对市场影响重大、涉及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市场的稳定发展。”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昨天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关于国有股减持和国有股流通问题时,也作如此表示:“无论是减持还是流通,基本的出发点,应该对所有的投资者一视同仁,给予保护。”
尚福林主席和李荣融主任的最新言论,都提到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这透露出两个非常积极的信号:其一,直接涉及股权分置问题解决的两大部委———中国证监会和国资委,都把流通股东的利益存乎于心;其二,股权分置问题只能在发展中加以解决,不可能一蹴而就。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这是新时期中央对资本市场提出的新要求。然而,在中国证券市场十四年发展过程中,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近70%的国有股成了非流通股,由此形成被各方诟病的二元股权结构。这已成为证券市场发展道路上的一大的“拦路虎”。
社会生产的发展是靠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来实现的,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全面、有效地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完善支持经济运行的现代市场体系,必将提高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促进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历史的经验表明,只有当投资者信心很强、市场处于活跃阶段时,资本市场功能才能得到有效发挥;相反,当资本市场处于低迷阶段,连基本的筹资功能都要大打折扣。因此,对于困扰中国证券市场的股权分置问题,的确到了非下决心解决不可的时候。
为搬走这个“拦路虎”,几年来有关方面设计了不少方案,且进行了几次试点,但是都不被市场接受,甚至还给市场造成比较大的创伤。其核心问题就在于没有一个方案考虑到如何保护流通股股东的权益。由于流通股股东的投资成本是非流通股股东的好几倍乃至数十倍,因此,为中国证券市场的诞生和发展已经作出重大贡献的广大中小投资者,不应当再成为我国股权结构改革的受害者,其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护。
银河证券总裁朱利近日发出呼吁:“在解决二元股权结构问题的过程中,要明确给予流通股股东利益补偿,使流通股成为含有补偿权益的含权股票。”这也代表了目前证券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共同心声。朱利还认为,只要给予流通股股东利益补偿这个原则公告于天下,“市场的信心就能得以恢复,影响市场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就可以在发展中跨越”。
事实会证明,只要流通股东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股权分置“拦路虎”就会不翼而飞,证券市场还有望藉此“如虎添翼”,从而营造出一个多赢格局。(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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