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3年11月10日在宝鸡国贸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11人,董事周虹文委托董事董启怀代为表决,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魏存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同意对深圳市海金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投资2900万元,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
元,本公司出资额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94%。
深圳市海金投资有限公司是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现实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0%,陕西辰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该公司经营范围为: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为了充分利用深圳特区的信息平台和地域优势,更好地发挥海金投资有限公司的投资功能、市场与信息功能,本着扩大规模、有利投资、增加项目、提高效益的原则,本公司决定对深圳市海金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投资2900万元,陕西辰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亦决定增加投资100万元,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94%,陕西辰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6%。
董事会将促使深圳市海金投资有限公司更好地发挥投资功能,选择好的投资项目,强化监督机制,有效遏制风险,为公司在投资领域创造好的收益和积累实际运作经验。
特此公告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О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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