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证监会正在借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换届的机会,对发审委进行改革。据了解,证监会正在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希望建立起对发审委委员的问责制度和监督约束机制。
根据改革计划,发审委会议表决方式将由无记名投票改为记名投票,以明确责任主体,实现委员权责对等。而根据现行《条例》,发审委员实行无记名投票,发审委员身份保密。由于
缺少可操作的委员问责制度,缺少社会监督与制衡机制,发行审核的权力集中于发审委;而一旦上市公司出了问题,发审委又不承担任何责任。一些拟发行上市公司为通过审核,更是大搞各种“公关活动”。此外,证监会还准备取消现行的复审制度,并把目前的80名发审委委员减至25人。
业内人士认为,证监会改革发审委和实施保荐人制度等一系列改革的最终目的,在于提高新上市公司质量。记者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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