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孙承斌 邹声文) 在2010年前建立起中国特色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是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的总体目标。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7日指出,这一体系将大致包括3大法律制度规范和10个法规制度门类。
全国纪检监察法规工作会议7日在北京闭幕。中央纪委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这一体系将
包括的3大法律制度规范,即: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规范;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党内法规及其他党内法规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规范;从中央到基层的党的组织、行政机关和其他单位制定的关于反腐倡廉的制度规范。
中国特色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大致有以下10个法规制度门类:1、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总类,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其他行为规范方面的法规制度;3、查办违犯党纪政纪案件及其他工作程序方面的法规制度;4、处理违犯党纪政纪的党员和国家公务员方面的法规制度;5、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6、监督制约和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7、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8、纪检监察职能、组织机构建设、内部监督方面的法规制度;9、与国(境)外有关机构进行反腐败协作方面的法规制度;10、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以及地方各级党的组织、行政机关的有关法规制度。作者:孙承斌 邹声文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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