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地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注释:天长地久。天地之所以能够长久,是因为他们不为自己而生,所以能够长生。因此,圣人事事置身于后,反而站在了前面;处处置身事外,反而因此得以保存。不是因为他没有
特定的目的么?反而能够达到他的目的。
《投资基金法》千呼万唤始出来。据专家论述,其中为私募基金、公司型基金都留出了法律空间,也就是说,《投资基金法》作为中国证券业的第二部法律,准许私募基金的生存和发展。
如此高屋建瓴的法律设计可谓中国证券市场的大幸。可惜的是,已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曾几何时,股价纷纷暴跌之时,甚至有人因私募基金损失惨重而幸灾乐祸,但持续两年多的熊市证明,最终的结果是市场上没有赢家。券商已经是捉襟见肘、惨淡经营,基金虽然做起了一轮行情,但还没有兑成现金,运作应该说还没结果。
可见,在同一个市场里,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何必对公募基金青眼有加,而对私募基金白眼相看呢?
私募基金的死穴就是一个私字,而事实上,私募不等于私有,只是针对特定对象发行而已。私募、公募,都是从社会上募集的资金。而由私,就怀疑私募基金的诚信、效率或者会不会扰乱市场,更是杞人忧天。
私募未必没有信用。投资大师巴菲特的伯克希尔·哈萨维基金就是私募基金,却赢得世人青睐;清代山西钱庄开遍全国,四大恒的银票在人们眼里就是真金白银,而当时的钱庄无一不是私有。即使如人命关天的药店,北有同仁堂,南有庆余堂,也都是私人的。私人同样会重视信用,因为信用和品牌都是自己的。
私募也未必没有效率。巴菲特的基金数十年上涨8000倍,而总部只有13.8个人(一个会计师每周上4天班,算0.8人),这个人数对我们臃肿的机构来说,简直不可想象;巴菲特的运作成本只有净资产的十万分之五,而我国基金的管理费率是百分之一,相差200倍之多。看看其骄人的业绩,对比其低廉的成本,谁能说私募没有效率?
一沾私字,疑虑重重,说到底,还是计划经济思维在作怪。
恰恰是因为私募基金不能登堂入室,难成规模,公募基金也就缺乏活力和效率;由于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缺乏,不免赋予了基金过高的期望和要求。
基金要引导市场的投资理念,要代表市场投资主流,要为上市公司的发行和再融资做秀,要在市场不景气的时候托市,可是基金偏偏不能为他们的持有者赚钱。小散户能够空仓,而基金一年四季都不得不抱着股票;小散户还能够选时,而基金能够做到选股就不错了。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历史使命一古脑儿地压在基金肩上,实在是难为他们。结果自然是,修身齐家都做不到,更谈不上治国平天下了。
基金是干什么的?是给投资者赚钱的,说到底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组织,为什么要把事情做得这么复杂呢?
当然,私募基金可能做坏事。但如果没有严格的法律和监管,公募基金也可能做坏事,其内部人控制产生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想想当年的基金黑幕就知道了。
没有严格的法律和监管,好人也会做坏事。几番东窗事发,亿安科技的董事局主席罗成跑了,中科创业的始作俑者吕梁跑了,诚成文化的大玩家刘波也跑了,如果硕鼠们不仅逍遥法外,而且逍遥国外,谁还愿意做好人呢?
天道无亲、常予善人。关键是首先要建立天道,也就是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其次是无亲,也就是没有亲疏,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样,市场中的成果才能常予善人,大家才会做善人,不做恶人。对于管理层而言,面对的是市场,无论私募公募,都只是市场上的钱而已,大可不必站在某一个特定的立场上。
法律,应该是电网,谁碰到谁触电;不可以是电棒,想电谁就可以电谁。老百姓经常讲的专打不长眼的、撞枪口上了,都不是法治。法治应该是一视同仁的、严格的、常规的、持续的。
《投资基金法》的出台对证券市场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但实施还存在很多挑战,一方面是相关补充细则要尽快出台,切实保障私募基金的生存和发展,不要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另一方面,要实施严格的监管,严格规范私募基金的发展。
私募基金放开了,公募基金规范了,私募公募万马奔腾,管理层依法治市,一心监管,证券市场天长地久。上海证券报 张晓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