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部门将向社会曝光记者 李赫 通讯员 张小华
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将于本月11日正式挂牌。届时将向社会公布全天24小时投诉电话,接受民企对政府职能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工作的投诉。
今天下午,广东省工商联将为此举行专场新闻发布会,本报记者昨天从省工商联抢先
获知了投诉中心成立的有关细节。据省工商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日,广东省出台了有关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12个配套文件,其中有一条就是《关于设立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实施办法》,对省民企投诉中心的设立和具体运作都作了明确规定。《办法》称,广东省民企投诉中心是受广东省委省政府授权,负责受理民营企业投诉的工作机构,由广东省工商联具体运作。今后还将在各级建立相应的民企投诉中心。
接受投诉并提出处理意见
该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了民企投诉中心的主要职责:一是接受民企因对党政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不满意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出的投诉,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或建议。二是直接组织或协调组织调查民企的投诉,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有关部门或单位落实处理。
组织民企评议政府职能部门
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向各有关部门或单位通报受理投诉情况,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四是定期组织民企对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上报省有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布。五是定期分析民企投诉中涉及的政策性和普遍性的问题,向省委省政策反映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对重大紧急的投诉问题,直接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受理投诉一律不收费
民企投诉的受理办法和民企对职能部门的评议办法,都将由投诉中心负责制定,并对外公布。对不属于投诉中心受理范围的投诉,投诉中心也将提供咨询服务和协助。同时还负责指导各级民企投诉中心的工作。
该负责人称,投诉中心受理投诉一律不收取费用,经费将列入省财政经费全额预算拨款。今后全省各有关部门都将积极地支持投诉中心的工作,并逐步建立有效的受理民企投诉工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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