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打假 企业被迫买单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根源在于企业和职能部门主体错位
新华社广州11月6日电 (记者 赵东辉 傅琰)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本是政府职能部门的分内之事,企业可以提供线索,但毕竟起协助的作用。但在一些地区或商品领域,由于职
能部门的缺位或不到位,也由于财力和技术力量的不足,企业不得不赤膊上阵,打假越来越成为一种企业行为。
企业投巨资打假满腹委屈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商品领域出现的“企业打假”行为,其实是一种企业和职能部门在打假上主体错位的社会经济行为,由此引发诸多负面影响。尤为突出的是,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得不为职能部门的执法行为“买单”。
当前生产生活消费品的大部分知名企业,在国内设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打假,并不惜投入巨资。据有关人士介绍,宝洁公司每年的打假费用在3000万元左右;武汉丝宝集团公司1000万元;厦门万利达300万元。一些企业还借用政府机构的名称,在内部成立了“打假办”。
许多企业主管打假的负责人,谈起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打假的事情,往往有说不完的苦衷和委屈。职能部门打假,企业必须做好摸点、侦查、取证等一切前期工作,负责运输、储存、销毁假劣产品的全部费用,还要报销职能部门外出打假的差旅费。
除此之外,企业一般还要对职能部门的打假表示资金上的“感谢”,这笔钱的名头往往五花八门:加班费、赞助费、补贴费、办案费等等。在一些地方,记者了解到的行情是,每次打假要给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每人100元,公安部门每人200元-300元。大多数企业对个别公安部门的打假花销私下里意见很大:吃喝拉撒睡全包,如果抓到的涉嫌犯罪的造假者需要过夜,还得租住宾馆,并花高价雇人看守,企业称之为“从头包到脚”。
服侍不周有穿不完的小鞋
一些职能部门还主动向企业索要办案费用,并以此作为执法的交易。2001年4月,国内生产万利达、先科、金正、厦新、步步高、新科等知名品牌影碟机的6家企业,联合到湖南衡阳市去打假。当地技监部门开始要每个企业付2万元办案费用,后经讨价还价,每个企业给了1万元。
生产两面针、冷酸灵、黑妹、蓝天六必治等品牌牙膏的4家企业,1998年到江西上饶市弋阳县打假。上饶市技监部门向每家企业要20万元办案费,最少每家不能低于10万元,理由是技监部门的人员超编,工资是自筹的。这些企业不同意,就从北京请来国家质检总局处理。此案办结后,4家企业还是向上饶市技监部门付了费用。
一位长期从事打假的企业部门负责人对记者说:打假本是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行为,企业从事打假是不得已而为之,实属“逼上梁山”。然而大多数企业,除了要对付造假者之外,更为头痛的是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和职能部门周旋,去揣摩他们的心思和用意,极尽“服侍”之能事,否则就有穿不完的“小鞋”。
企业打假之怪现状
怪现状一:企业花巨资知假买假
由于职能部门几乎不做任何打假前期调查工作,企业要“请”来他们打假,往往需要有力的证据。为抓到造假者,企业只好花巨款去买假货,往往企业授意的买假者被公安部门抓起来盘问,甚至被拘留。业界人士称之为“套货”“钓鱼”。
怪现状二:职能部门差别化打假
据知情人反映,由于打假的所有花费基本由企业来支付,一般的情况是假冒谁的产品谁按比例负责花费,但一次打假行动可能会打出没有参与企业的假货,谁来出搬运费、储存费等相关费用是个难题。遇有这种情况,职能部门常常只处理参与打假企业的假货,而对于其他企业的假货或置之不理或象征性地“封存”,从而出现假货回流的现象。
怪现状三:上演鼠猫游戏越打越多
美晨集团公司曾经陪同广东潮阳市技监部门去打假,尽管前期侦查踩点工作已经做得相当充分,但等大队人马赶到造假窝点时,造假者却在门前拉起“热烈欢迎企业和领导参观指导”的横幅,假货已被全部转移,其场景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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