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法》是建立现代政府的法律基石
最新资料显示,中国国家公务员人数已经超过了500万。如何约束规范这支公务员大军的行为,实行“依法治吏”,是建立现代政府的重要法律基石。最新一期《瞭望》就如何完善公务员的立法刊出了公务员法起草小组成员、国家行政学院的宋世明博士进行了分析和建言。
吏治腐败催化其他腐败
中国实施公务员制度已经有10年,也颁布实施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那么,为什么还要出台《国家公务员法》呢?宋世明指出,从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角度看,出台《国家公务员法》是当前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张“大牌”。如果说政治体制改革是一个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一条线,而出台《国家公务员法》就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
“依法治国”首先要求“依法治吏”,这里所说的“吏”,主要是指公务员队伍。自1993年颁布实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来,公务员制度的法律体系可以说已经初步确立,但《条例》的法律权威依然不够。
宋世明指出,“吏治腐败”是当前最大的腐败,是其他形式腐败的催化剂,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众矢之的。出台《国家公务员法》也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依法治理“吏治腐败”的重要举措。
制定《国家公务员法》,也是为了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制度成果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来说,出台《国家公务员法》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组织保证。
三大创新不容回避
《国家公务员法》着手起草时间两年多,期间11次易稿。宋世明认为,《国家公务员法》的法律制度设计,有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实践中难以回避。第一,现在只有简单的职务分类,没有按照职位的性质和特点对公务员进行横向分类,不利于科学管理,因而必须创新分类机制。
第二,“进口”不严,“出口”不畅的问题继续存在;专业化不够与灵活性不足的问题并存。因此,必须创新更新机制。
第三,公务员职业发展渠道过于单一,不利于开发公务员队伍的人才资源,因此,必须创新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激励保障机制。这既是开发公务员人才资源的大势所趋,又是广大公务员的人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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