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祁和忠 发自上海
最近,一些证券公司的日子颇不好过。沪深两市先是流传南方证券正在申请破产的传闻,接着市场又遭遇了券商重仓股的连续暴跌。虽然南方证券对有关传闻竭力予以否认,但却难以挽回哈药集团(600664)、哈飞股份(600038)、中成股份(600151)等旗下股票的颓势。
记者日前走访沪上证券公司,业内人士感言,证券公司原来的盈利模式确实已不能适应当今市场形势。去年6月,风云人物阚治东执掌南方证券,受托解救该公司自营盘和委托盘出现巨额亏损的危局,各界人士曾对其寄予何等厚望。时隔一年多,南方证券再次陷于传闻漩涡,说明证券公司将命运押注在二级市场做自营上是何等危险。
证券公司在二级市场深度被套的遭遇令人叹息。同时,记者发现,一些证券公司也正在对原先的经营模式进行深刻反思。而中国证监会即将正式颁布实施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有望成为促使中国券商从传统证券公司向现代投资银行转变的推动力。
业内人士认为,保荐人制度重新塑造券商与上市公司间的关系。由于保荐人制度加大了保荐机构的保证责任,过去那种仅是靠包装上市、做一锤子买卖的情况将会趋于减少,上市公司的质量会逐步提高,从而能为证券公司日后向上市公司提供再融资、财务顾问与并购重组等业务打下基础。
而一些先知先觉、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证券公司的实践也已证明,证券公司与上市公司间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非常重要。中信证券董事长王东明在谈及公司何以能够得到长江电力主承销商资格、赚得巨额承销收入时说,中信证券能获得这个资格不是单靠公关,而是依靠提供综合服务。在长江电力上市前,中信证券为长江电力总公司提供了多次债券发行的承销业务,每次的债券产品设计都有创新,对长江电力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当然,保荐人制度并非灵妙药,中国资本市场的建设也非靠一招一式就能收到奇效。实施保荐人制度的意义关键还在于促使证券公司管理层经营理念的更新。
<<国际金融报>> (2003年11月06日 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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