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支柱,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安全的战略性资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石油天然气生产建设工作。为保障石油生产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安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国资委、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局等八部委局于2003年7月下旬至12月上旬,在北京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
近年来,针对盗抢、破坏国家油气资源及生产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突出的情况,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持续不断地开展油气田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影响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的问题仍然相当严重。2002年以来,全国发生盗抢、破坏油气资源及生产设备案件2万多起,被盗抢原油40多万吨、天然气1120多万立方米,被盗电3.7亿度,经济损失达13亿元;输气管道被打孔盗油盗气1万多次,管道被迫停输原油天然气数千小时;各类建筑物非法占压输油气管道1.6万多处,成为引发火灾、爆炸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不法分子掩护打孔盗油盗气犯罪活动的屏障。而这些问题的出现,应归结为:一些地方盲目新建、改扩建小炼油厂,土炼油炉屡禁不绝,给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销赃渠道;一些地方在输油气管道安全距离内违法进行规划建设,人为造成重大隐患;一些地方追求眼前经济利益,对不法分子非法贩运、销售油品不予制止,对违法犯罪打击不力;一些油气田和输油气管道企业防范管理薄弱,给违法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一些基层干部受利益驱动,对盗抢油气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持漠视、放任态度,甚至充当不法分子的“保护伞”。
以上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石油企业的利益,也损害了国家的利益,更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已到了必须采取坚决措施予以彻底整治的时候了。国务院批准公安部等8部门开展这次整治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生产治安秩序的专项行动,是确保石油行业生产治安秩序,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举措。保护和使用好我国有限的石油资源,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保证国家政治、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文/许跃芝作者:许跃芝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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