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珠峰600338今日公告,近日,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成都海关送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
海关行政处罚告知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该告知单称,公司所持有的99台未上牌照的“ZF”750摩托车,实际为无合法进口证明日本雅马哈750
摩托车,根据有关规定,拟对该批摩托车予以没收。经查,该批摩托车目前账面价值为2735088.59元,系公司从控
股股东西藏珠峰摩托车工业公司购得,公司现无法
提供该批摩托车进口证明。
另外,根据公司财务部提供的资料,公司在中国银行西藏分行办理的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已逾期,该项
借款由乐山市华晖实业有限公司以其房产提供抵押。此外,公司已于近期以货币资金归还中国农业银行拉萨市康昂东路支行的
逾期借款800万元,现在该行的逾期借款余额为7200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逾期借款总额为15200万元,其中:在中国银行西藏分行的逾期借款8000万元,在
中国农业银行拉萨市康昂东路支行的逾期借款7200万元。公司将于6个月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合计为2200万元不包括
上述15200万元逾期借款。目前,公司正与中国银行西藏分行及中国农业银行拉萨市康昂东路支行协商,寻求妥善的解
决办法。(刘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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