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法律空子,被告上海养乐多食品公司生出一串是非记者张梦影 益力多与养乐多在香港的侵权官司有结论了。 近日记者通过可靠渠道获悉,益力多诉养乐多公司侵权案,益力多公司胜诉,而原被告双方在上海的官司暂时还未决出胜负。
此“养乐多”非彼“养乐多” 被告上海养乐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Yakudo)生产与原告(分别为“益力多”日本母公司、台湾分公司养乐多股份有限公司及香港益力多乳品有
限公司)所拥有的“益力多”、“养乐多”,或英文“Yakult”商标,非常相似的“雅乐多”(Yakudo)乳酸菌饮品,被告产品的瓶型与字体与原告惊人地相似;而被告公司名称,也令大众误以为“雅乐多”是原告所生产或与原告有联系,因为被告公司名称为“上海养乐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叫法,很容易让大众认为被告就是原告的控股公司,令原告的商标受到侵犯。被告还计划明年在港上市,因此原告在上海及香港指控对方侵犯其商标。 据记者了解到的资料显示,被告养乐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常务董事兼总经理李道光,并不是益力多台湾分公司养乐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因此也谈不上益力多股东“另起炉灶”。 上海的养乐多公司与台湾的“养乐多”根本就是两回事。
如此“品牌共享” 显然,被告上海养乐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就是想通过自己的侵权行为,借助“益力多”品牌的知名度,提升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产品知名度,希望能“一夜成名”。从营销的角度看,被告的做法叫做“品牌共享”,共享国际知名品牌。只是对于原告益力多公司来讲,实在有些莫名其妙。 益力多公司自1930年益力多菌的发现,到1935年益力多的生产与销售,截止今天益力多还没有碰到这种利用文字的相似、相近来侵权的事件。因为“Yakult”在世界各地都根据各地文化差异与人们的消费喜好予以了不同的寓意的“音译”。如在台湾“Yakult”就译为“养乐多”,在新加坡则叫“益多”,在香港和广州音译为“益力多”等。
侵权烦恼没完没了 据了解,广州益力多公司自2003年3月18日成立上海分公司后,供应上海的产品名称便叫“养乐多”,据说就是为了与被告的官司才这样命名的。原因是要诉被告侵权,原告须有同类产品在侵权地销售。 虽然原告每天在上海销售7-8万支的量,是被告一天不到几千支销量的几十倍,但是被告堂而皇之地注册一个似乎是原告控股机构的名称,对于被告来讲,就是看好上海天天都有增长的需求潜力无限的市场,就是给原告制造没完没了的烦恼。谁让中国文字有那么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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