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4日电人民日报今日发表经济时评称,对农民直接补贴,就是将政府鼓励种植粮食的财政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让种粮的农民真正从中受益。这是中国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温家宝总理10月28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重点放在保护粮食主产区和农民种粮积极性上,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
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明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主要用于补贴粮食主产区的种粮农民。
2002年,安徽、吉林等省的部分地区开始实行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2003年河南和湖北也有部分县(市)进行了粮食直接补贴的试点。今年6月1日起,安徽在全省扩大粮食补贴方式改革试点。湖北省今年从粮食风险基金中拨出9000万元用于17个粮食主产县市15亿公斤的粮食收购补贴,明年计划在此基础上将增加到3亿多元,用于52.5亿公斤的粮食收购,约占全省商品粮的70%。
文章指出,从各地的实践看,间接补贴改为直接补贴后,国家补贴直接用到农民身上,而非沉淀在流通环节,可以更好地调动和保护农民种粮的积极性,让农民得实惠,从而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间接补贴改为直接补贴,也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粮食结构的升级优化。实行直接补贴,粮食市场随之放开,农民的生产直接面对市场,必须按照市场需要来种植粮食,生产适合消费者口味的优良品种,这对于提高粮食生产的国际竞争力也是大有帮助的。
间接补贴改为直接补贴,还可以进一步推动国有粮食企业的改革。粮食补贴没有了,粮食市场放开了,粮食企业的生存取决于能否适应市场竞争,其改革步伐非加快不可。
文章最后写到,直接补贴对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来说,意义都十分重大。由于中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的情况千差万别,在试点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因此,怎样加大直接补贴力度,完善直接补贴方式,将好事进一步办好,是我们当前应该认真思考的。(李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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