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阳
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从2002年6月份开始先后撤销大量领导小组,使领导小组的数量从最多时的110个以上减到目前的4个,此举既精简机构提高了执政能力和工作效率,又解放了干部,使他们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办实事,对于他们的这一举措,社会各界给予了积极的评价。(新华网南宁要11月2日电)
事实上,全国各地类似于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从前这样的做法——也就是针对某项临时性工作建立所谓“领导小组”——十分普遍。但事实上,这些“领导小组”十足属于“蛇足”。因为就中国的国情来说,只要是县以上单位,哪一级不是“四套班子”俱全?并且,不管是政府,还是党委,还是政协,还是人大,除去抓全面的正职“领导”之外,都还有负责某一方面工作的副职“领导”。比如说,抓宣传的、抓农业的、抓文教卫生的、抓政法的等等。一正多副——多的可能达两位数——的客观存在,使得我们别的可以缺,但“领导”却怎么也不可能缺。
当某一项工作可能涉及到两个与两个以上的部门的工作的时候,确实需要很好的“协调”。但这“协调”,只需所涉及的这些部门的上一级机构或机关的领导担当起相应的职责就行了,根本无须另起炉灶另开炉。举例说,“扫黄打非”工作或许要涉及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那么,我们相关的书记、县长、市长、主任、主席,是不是可以出面协调一下?不仅可以,而且我以为,对这些“领导”来说,“协调”下面的不同工作单位、部门的关系就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否则,各项工作都有具体部门负责,还要你这长、那书记什么的干什么?
基于这样的考虑,所以,我甚至以为,像大化瑶族自治县目前予以保留的对外宣传、扫黄打非、扶贫开发和“三网”建设等4个“必要的领导小组”其实也未必就是“必要”的,而是完全可以精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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