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年年初,中国证监会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推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明确提出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上市公司中加以全面推进和建立。九月,中国证监会乌鲁木齐特派员办事处根据证监会《关于推动上市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向辖区内上市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两个具体实施文件。要求上市公司无论是决策层还是经营层或者管理层,都要
增强和提高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意识,充分支持并积极参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各上市公司要明确和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为真正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中国证监会乌鲁木齐特派员办事处特向全社会公布新疆辖区内25家上市公司负责投资者管理管理组织机构、公司办公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公司网址等,并同时公布中国证监会乌鲁木齐特派办投资者关系管理举报电话。以此促进投资者关系建设和相关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上市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的提升。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通过以上途径,加强与上市公司的沟通,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使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的保护。乌鲁木齐特派办对各上市公司开展、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不尊重股东权益,回避或拒绝回复投资者咨询或质疑问题的公司,将记入该公司的诚信档案。
中国证监会乌鲁木齐特派员办事处
二○○三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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