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03年9月1日起向社会公开发行,截至2003年10月30日,发行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此次发行的净销售额为1,283,428,733.53元人民币加上转份额利息款705,072.28元人民币,共计1,284,133,805.81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03年10月31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按照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基金在设立募集期共募集1,284,133,805.81份基金单位,有效认购户数为
32675 户。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和《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已满足成立条件,于2003年10月31日正式成立。自成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次发行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自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中支付,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按有关法规列支。
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成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0755-836803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基金成立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所有本基金持有人寄送首份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自基金成立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时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开放日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