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第三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二OO三年十月三十一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7票同意,通过肖鸿辉总经理的辞职报告:肖鸿辉总经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03年11月30日期满,由于个人原因,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董事会同意肖鸿辉总经理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自2003年11月10日起生效。
2、以7票同意,通过《关于推荐袁玉华先生任总经理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袁玉华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由2003年11月10日至2005年11月30日。
董 事 会
二OO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袁玉华先生简历
袁玉华,男,1966年出生,文化程度硕士研究生。1984年9月~1988年9月,湖北工学院学士;1988年9月~1990年7月,湖北金龙泉啤酒集团任调度员;1990年7月~1993年4月,天津轻工业学院硕士;1993年4月~1993年11月,轻工部广州设计院任设计员;1993年11月~2000年7月,深圳冠益食品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0年7月~2001年2月,广州市南华西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2001年2月~2003年10月,广州市南华技术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肖鸿辉总经理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今年11月30日期满,其本人意愿不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公司有关章程规定,同意肖鸿辉总经理辞职。为了公司日常管理工作正常运作以及连续经营管理,同意推荐袁玉华先生任总经理候选人。
独立董事:阮标荣
二OO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意肖鸿辉先生的辞职。为了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正常运作,同意推荐袁玉华先生接任南华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方轮
二OO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总经理肖鸿辉先生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于2003年11月30日期满,而其本人因个人原因将不再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本人尊重肖鸿辉先生的选择,同意其辞职请求。
对于公司总经理候选人袁玉华先生,经了解其职业经历,本人认为其适合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同意袁玉华先生出任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刘江
二OO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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