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常因各种原因被当地政府认为是“资金外流”。9月下旬,湖北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决定,不支持天门市检察院对陈远豪“无罪释放”终审判决的抗诉。至此,历经3年的金天公司总经理陈远豪“资金外流”一案,落下帷幕。
对外投资招致3年冤案
金天公司的前身,系中外合资的湖北天门金田纺织工业公司,1992年,在天门市原国有棉纺厂———吉来棉纺厂的基础上,吸收深圳金田集团和香港合定公司的资金成立。由于业绩不佳,1994年1月,时任金田集团总裁助理的陈远豪,受集团委派,出任金天公司第三任总经理。
陈上任后,引入深圳、香港的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模式,广招人才,一年后便实现利税3000万元,扭转了长期亏损的被动局面。然而,就在金天公司走上正轨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走低成本扩张的兼并联合之路时,陈却因“挪用公款”,锒铛入狱。时至今日,当年千万元利税、吸纳就业2000多人的天门第一大企业,已江河日下,失去了往日光彩。
陈远豪向记者介绍,经过几年的发展,金天公司依托江汉平原的棉花资源,不断壮大,1997年成为原国家经贸委批准的全国首家棉花贸工农一体化企业。1998年,金天公司开始低成本对外扩张,然而,金天公司与陈远豪的“恶梦”也从此开始。
1998年~1999年间,金天公司通过租赁经营的方式兼并联合了洪湖和汉川两家棉纺厂。当时,两家企业已资不抵债,全面停产,上千职工面临失业。金天公司投入1000多万元租赁两厂设备,并为两厂引入先进的经营管理机制。在不下岗一人的情况下,第二年便收回全部投资,并实现利税2200多万元。
在这样的形势下,1999年10月,金天公司准备乘胜兼并江西九江两家棉纺厂。然而,2000年5月,正当兼并工作基本完成,首批设备即将入厂时,天门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决定对陈远豪实行“双规”,并关闭金天公司在天门市以外的全部企业,以“防止金天公司资金外流”。
其实,早在金天公司兼并洪湖、汉川两家棉纺厂时,由于动用了数目较大的中国农业银行天门支行的贷款,金天公司引起了有关方面的注意。而当陈远豪的“胃口”大到兼并联合湖北省外棉纺厂时,天门市政府更加坚定了他们对陈利用职务之便转移资金的猜测。
天门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宪龙告诉记者,当时,由于金天公司账户上每月都有近100万元的现金流向九江,引起了市领导的注意。加之,金天公司是非国有控股企业,且资产负债率高达70%,即:其总资产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本地银行的贷款,如果金天公司出了问题,对天门市的经济将产生重大影响。另外,王宪龙认为,金天公司1994年~1999年期间,之所以取得骄人的业绩,也与当时国家的棉花调拨政策有关,不能完全归功于陈远豪个人。
此后三年多,陈远豪先被革职,再被一审判决有期徒刑3年。但陈坚持认为,非国有控股企业的对外投资,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无论如何也不能被视为“资金外流”。
汉江中院在终审判决中,并未采纳天门市某些领导的猜测。所谓的“资金外流”账目清楚,完全是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正常经营行为。
龙头企业“垮台”
虽然“无罪释放”的终审判决解脱了陈远豪,但是,无论对陈个人而言,还是从天门市整体经济的角度,这都是一场失败的“胜诉”。
从陈个人来说,天门市政府至今尚未清退已没收的陈及其妻兄的合法财产124.7万元,使其在经济上遭受了重大损失。而由于天门市龙头企业———金天公司的衰落,也使天门地方经济受损。
记者在天门市采访了解到,棉花种植与棉纺织业,是天门市的两大支柱产业。金天公司作为“公司+农户”模式的农业龙头企业,曾在天门市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陈上任的第二年,即1995年起,公司连续5年,每年付银行利息3000多万元,缴税1000多万元,实现利润1000多万元,职工年均工资为全市企业第一。尤其在陈被“双规”的前一年,即1999年,公司实现利税高达3800万元,其中,税金1347万元。但到去年年底,企业上缴税金下降至186万元,亏损额高达2326万元,向银行缴纳的利息也从3000多万元下降至141万元,企业和国家蒙受了重大损失。陈在任时留下的7000多万元现金及货款,3年不到也被挥霍一空,企业难以维继,曾一度停产。然而,业内人士都知道,自2000年开始,国内外棉纺市场回暖,棉纺企业经营普遍好转,原先一些外省与金天公司不可同日而语的中、小棉纺企业,现在都跑到了金天的前面。
此外,由于金天公司当时是天门的龙头企业,对当地相关行业有着不可忽视的拉动作用,而随着公司业务的收缩,利润的下滑,这些作用也都随之消失。金天公司90年代每年平均向当地保险公司支付100万元的保费,现在这一数字已几乎为零。而因职工下岗造成的消费能力低下和公司业绩下滑而减少的货物运输、装卸及各种劳务收入,每年给天门市造成约2000多万元的损失。
另据了解,根据湖北省委
领导的批示,天门市纪委不久前对在陈远豪一案中违法办案的万中原等三人实行了“双规”。天门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王宪龙向记者介绍,万中原等三人已供认,他们贪污侵占陈远豪的个人资产10万余元,并私自用陈远豪的个人资金25万元给办理陈远豪一案中的公、检、法等相关人员发放了奖金、津贴。王表示,市纪委近期将把此情况正式报告市委常委,并会尽快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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