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能生白玉,地可出黄金”,这副曾在广东农村随处可见并寄托了无数普通农民致富梦想的对联,其实更适合用来生动地描绘若干年前当地政府官员及众多房地产开发商们的心态,正是他们联手催生了国内房地产业的第一次浪潮。
在全国各大城市中,毗邻港澳因而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的广州和深圳两地,无疑最早意识到土地的特殊价值。资料显示,广州首次实行经营性土地开发招标是在1987年底,当时
表现活跃的广信房产以2.808亿元高价投得芳村区花地湾107公顷土地,传为一时佳话。同年,深圳率先在全国采取公开拍卖方式试行土地有偿转让。在广、深等地的实践推动下,1989年3月,七届人大修改《宪法》时补充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的条款,1990年5月,国务院又做出了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外资开发成片土地的有关规定。
但是,早期对“土地生财”的先见之明,并没有使广州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出让机制顺利走向正轨。
从上世纪80年代初盛行的“广州出地港商出资,合作开发共享收益”,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源于珠三角,继而席卷全国的“开发区热”,再到2000年前后刮起大盘之风的“华南板块”,20年来广州房地产市场每一次大跃进背后,几乎均以大规模的开发土地甚至接近失控的批租为基础。而与此相伴随的是,国有土地资源大量流失、房地产投资泡沫周期性出现、开发商财富积累速度惊人,以及手中有权的各级政府官员寻租冲动难以抑制,相关腐败案件一再发生。
感受到切肤之痛的当地政府,开始更理性地看待“土地生财”的含义。1998年,广东省政府正式颁令要求“新增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必须以招标或拍卖方式出让”,广州市随即逐步实施新的土地出让机制,2002年8月,该市又根据颁布不久的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精神,首次采用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据统计,自1997年11月到今年6月止,广州市原八区(即不包括后来并入的番禺、花都两区和增城、从化两市)共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44幅,成交地块31幅,成交用地面积90.3公顷,成交金额38.9亿元。而最近也是广州历来规模最大的一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则在今年9月30日,当天成功拍出的7幅地总占地面积超过72000平方米,总成交价9.4亿元,超过底价近1500万元。
与此同时,广州市针对未实行土地公开出让政策前土地过量供应,导致大量地块闲置,部分开发商又长期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况,近年先后出台“闲置土地两年内不开发无条件收回”、“限期追缴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措施,而明年1月1日起,更实行严格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缴纳政策,取代目前两年内分期付款的做法。这样一来,既提高了开发商的资金门槛,减少了房地产开发泡沫形成的可能,也使稀缺的土地资源的真实价值得以充分体现。
“表面上的繁荣往往经不起时间考验,真正成熟的市场应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一位密切关注广州房地产业现状的学者评价道,“近年来政府从土地批租的源头上抓起,努力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实属明智之举。”
对一直有意进军广州房地产市场,却又受阻于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尤其是土地出让“暗箱操作”的外地发展商而言,新的游戏规则的确立,肯定有强烈的正面鼓励作用,近来万科在广州大展拳脚,就是最好的例子。而从长远来说,开放市场,直面竞争,是广州房地产业继续保持以往领先优势的一种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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