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1日电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消息,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答问时透露,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试点地区推行了较为宽松的购汇政策,但企业购汇并没有大幅增长。
这名负责人指出,截至今年9月底,除重庆、广西、湖北和海南等4个新批试点地区,原批准的10个试点地区已通过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的购汇金额为5.73亿美元,其中已办理了境
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购汇金额为2.39亿美元,已实际购汇汇出金额为1.21亿美元。由于试点中的购汇政策设计中考虑到了实际情况,因此未出现“刮风式”集中购汇的现象,但与10个地区共计17亿美元的购汇总额度也有较大差距。
该人士还称,原因主要在于:第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投资主体正日益成为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境外投资决策更加趋于理性,新购汇政策不会立竿见影地造成购汇额大幅攀升。
第二,中国《境外投资管理暂行条例》尚未出台,整个境外投资管理体制的调整尚未完成,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是现行体制框架下的局部调整,其政策效果必然受到体制因素的牵制。
第三,境外投资试点允许企业运用多种外汇资金来源进行境外投资,自有外汇与国内外汇贷款对购汇起到了一定的替代作用。第四,外汇局为试点提供的购汇额度比较充足,能够满足企业在可预见的时期内的购汇需求,从而抑制了企业因担心“晚了赶不上”而提前购汇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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