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洪涛
市场化取向的改革进入到就业用工制度领域以后,各种类型的企事业单位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以期减少冗员,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但是,任何事情如果走到了极端就可能会发生变异,不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在,在我国的很多地区,随着中小学生入学人口的减少,出现了教师略有多余的现象,如何处置这些多余的教师?简单的
做法就是让其中的一部分人下岗、失业。在某些地区,还出现了新毕业的师范生不能进入事业单位编制的新举措,即让新近毕业的师范生做“社会人”,而不是“单位人”。据介绍,让新毕业的师范生做“社会人”,其实质就是建立教师人才中心,根据教育局辖地内入学人数的变化,来决定教师的工作单位和工作量,一旦学生人数减少,教师就可能失业。
笔者认为,上述的改革举措,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国民素质的提高而言,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因为基础教育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决定了社会需要有一支规模庞大、队伍稳定、素质过硬的中小学教师队伍,任何按照企业化经营模式构筑起来的基础教育范式都不可能有长远的生命力,而其中的所谓创新只不过是东施效颦之举罢了,究其根源,是急功近利的产物。
基础教育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重要性是不必赘言的,那么,一支稳定的基础教师队伍就构成了基础教育质量的根基。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无论用工制度如何灵活,失业率在经济周期的低谷期是如何的高,中小学教师的岗位基本上是稳定的,法律保护中小学教师的就业机会不受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这样的就业保障制度可以保证中小学教师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一种稳定的心态,也赋予了中小学教师一份为人师表的尊严,进而可以激发他们高尚、敬业、充满爱心的职业道德。试想,一个教师如果经常要为下学期能否继续就业操心的话,怎么可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教书育人中去,怎么可能保持平静的心态而不浮躁,怎么可能保持高尚而不陷入平庸。
再者,中小学教师的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的专业技能具有很强的资产专用性,这一特征也同时决定了中小学教师除了教书育人之外,其更换工作岗位的竞争力非常脆弱,如果教育主管部门也完全按照市场原则来作出针对教师的就业政策的话,从长远来讲,将驱使人们弱化选择中小学教师作为终生职业的积极性,其结果将是降低教师素质,进而降低学生素质,降低国民素质。
我以为,有远见的教育主管部门不妨建立起教师职业保护制度,不要随意让合格教师下岗、失业的事件发生,政府财政也应该对此提供相应的财力支持。学生数量减少了,可以通过划小班级规模的方式来解决教师的课时问题,这样做,或许更容易推进素质教育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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