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在嘉峪关市诚信广场6007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王酒生先生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关联交易价格》的议案;
依照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与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钢集团")协商,董事会同意自2003年10月1日将生铁由每吨1000元调整为1550元、150普碳方坯由每吨1600元调整为2100元、20MnSi方坯由每吨1700元调整为2200元、普碳板坯由每吨1800元调整为2200元,高碱烧结矿由400元/吨调整为450元/吨,球团烧结矿由410元调整为460元/吨;氧气由0.48元/M3调整为0.65元/M3,生产用水为1.00元/M3。
产生的经济效益影响:根据第四季度生产经营计划,因钢坯价格调高,将使主营业务收入增加7925万元;由于采购价格的提高,购买烧结矿增加成本4250万元,购买动力产品增加成本2526万元,以上收入抵减成本后净增加收入1149万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进一步规范运作的方案》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酒钢集团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董事会决定采取以下措施:为减少关联交易,将选择适当时机收购集团公司的辅助生产部门;为提高公司的科研开发力度,将设立自主研发部门;为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正、公开、公平,将细化关联交易决策程序、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关联交易价格。
上述事项本公司在具体实施时将及时予以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收购炉卷轧机项目具体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时间已较长,炉卷轧机项目也即将于2003年12月竣工结算,双方草签《炉卷轧机项目承债式收购协议》时所依赖的一些情况已发生了变化。为保障项目收购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收购价格的公允、合理,本公司经与酒钢集团友好协商决定对收购炉卷轧机项目的方案进行调整,董事会决定将收购推迟到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后进行,并与酒钢集团公司草签了《炉卷轧机项目补充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0月30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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