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磊 实习生 陈智 上海报道
10月22日,上海市召开了城市规划工作会议,宣布实施经国务院批准的《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后简称《总体规划》)。规划局一知情人士透露,《总体规划》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是一个纲领性文件,“但其中地下空间的综合开发利用却是市里极为重视的一个问题”。
这或许将是自去年八月,上海市的官员相继就高层建筑开发的监控问题发话,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高层建筑过快增长和无序布局后,上海城市规划的又一新的动向。(详见本报9月22日《上海停止长高?》)
向下是因为不能向上?
对于记者提出的“上海是否因为限高,所以才提出地下空间开发这个概念”的问题,同济大学地下建筑与工程系侯学渊教表示了否认。
但他同时也承认两者有一定的关联。“限高和地下空间开发的关系,说到底就是地面和地下之间的关系。理论界有一个观点是:城市的高度越高,地下空间开发的强度越大。这是一种协调的规划理念,因为地面开发强度太高,所以必须对地下空间进行开发。”
地下空间缺乏整体规划所造成的挚肘,一直困绕着上海的发展。
市隧道工程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乔宗昭副总工程师对记者说了这样一件事:“在设计地铁二号线的时候,有座建筑物的地下桩基挡了“道”。绕道吧,地铁轨道“寸土寸金”;毁楼吧,也是太过昂贵的“浪费”,真的是左右为难。”
对此,上海市人大代表、市地铁建设公司总经理五一也是感同身受。
五一透露,目前上海地下空间的开发深度仅为3-10米,城市地下平均建筑面积比例极低。一方面,是极大的资源浪费;而另一方面,很多的开发属于破坏性开发。“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上海近3000幢高层建筑的地下室是很好利用的地下空间,如若能够连接成网则可以发挥巨大的综合效应。但现在的情况是基本上都自身封闭隔离,没有预留连通口,也没有统一的标高控制。”
地下的“帝国”
尽管最终的规划尚未出台,但一个“地下空间的开发运动”已经在上海开展起来。
记者从黄浦区政府得知,为配合规划中的轨道交通M6线、M7线建设,静安寺地区将于2010年建成一个规划面积约40万平方米的地下综合城。除了满足交通通行的需求,地下综合城还将形成有商业设施、旅游、休闲等功能的综合服务场所,并且首次出现如公安执勤点、邮局等公共服务场所。
对此,候教授表示这只是一个开始:“你看过《黑客帝国》吧,那个锡安城并不是完全的虚幻,加拿大的蒙特利尔已部分实现。”据候介绍,由于蒙特利尔冬长夏短、气候寒冷,很多活动都转入地下。而通过地铁、隧道、地下街、以及地面的公共建筑,整个城市的地下连成一个网络,巍为壮观。
规划局相关人士表示,静安寺的地下综合城只能说是一个局部的试点,目前上海地下空间开发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日程表。但该人士表示,“政府已经开始考虑在今后的新城建造和旧城改造项目中,和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协议,按照片区进行地下空间的开发试点。”
但是,引社会资本进入地下空间开发的前景并不是一马平川。上海市城市发展信息研究中心的王健宁告诉记者,关键一点就在于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地下空间权并无条款进行明确。
王告诉记者,地下空间权作为一种有别于房地产权的所有权,按照物权法定的原则,必须依法设定。但问题随之而来,我国《立法法》规定,涉及民事基本制度只有中央才有专属立法权,地方无权进行相关立法。“地下空间权到底是属于一般民事法律规范范畴呢,还是属于民事的基本制度呢,至今都没有一个定论。”
中国工程院钱七虎院士对此表示,中央的相关立法必须加快进行:“我国土地资源十分贫乏而城市化进程方兴未艾,正是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的大好时机。”
“我们的事业不能错过这个时代。”钱最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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