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兹订于2003年11月30日上午9时在重庆西亚大酒店三楼多功能厅召开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审议变更九龙发电厂脱硫项目中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与重庆市电力公司签署《2003年购售电合同》的议案。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3年1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本人不能出席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股东登记时间:2003年11月24日-11月25日上午9时-11时,下午3时-5时。
2、登记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37号。
3、登记手续: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四、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黄青华
3、联系电话:023-68637303
4、传真?023-68635244
5、邮政编码:400041
附件:授权委托书
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重庆九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决事项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按本格式自制和复印均有效。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