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曌
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不应以金融业务是否齐全为目的,而应以新金融业务能否同现有的证券业务产生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和风险分散效应为原则
由于金融控股公司在协同效应、风险分散等方面的优势,目前国内银行、保险、证券
及实业公司都有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意图。不同类型公司纷纷向金融控股公司方向发展。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目前为止,国内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只是表现出一些趋势。而由于受相关法律的限制,证券公司在向金融控股公司发展的过程中,相比其他公司并没有优势,甚至处于劣势地位。
模式
在各类公司纷纷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势下,券商也在积极探索,并加紧发展。由于各个券商的背景和实力不同,因此,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也不尽相同。目前,券商向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有以下几类模式:
1、以集团公司为依托,在集团框架内,加强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合作。在这种模式下,证券公司是大金融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大集团下有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等子公司。
2、以证券公司为主体,构建证券控股公司是切实选择。这种模式较为适合大型综合券商,以证券公司为主体,根据业务不同分别成立各子公司,如投资银行公司、经纪业务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和风险投资公司、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中外合营证券公司等等。这种组织结构,既有利于各项业务的发展,又有利于公司的风险防范。
3、证券公司向外积极拓展。这种模式可以绕开国内分业经营的政策监管,为混业经营积累经验。国内证券公司以这种模式谋求发展的不多,其中以国泰君安证券为代表,1999年国泰君安(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重组更名成立,现在旗下拥有国泰君安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融资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等七家全资子公司。
路径
就中国的法律政策及证券公司的组织架构而言,证券公司组建金融控股公司将以先组建证券控股公司为第一步,然后考虑涉足其他金融业务。
券商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构建上可以遵循以下路径:
1、分步骤、分层次实施金融控股公司战略。目前证券业务竞争激烈,只有通过发展金融控股可以发挥规模效应、协同效应,继续做大做强才能利于不败之地。应该看到我们公司的现状是优劣势并存。我们的优势是处在国内综合类大型券商行列之中,综合实力有所加强,大股东实力雄厚,资本运作能力强等等;同时也应看到公司仍存在诸如资本金不充足、业务创新能力不强,组织结构尚不健全等诸多问题。
因此,在金融控股公司的组建上,我们建议分步骤、分层次实施战略部署。先致力于证券控股公司的组建,在这一阶段,应主要致力于增资控股、融通资金、业务创新、业务分拆等构建证券控股公司的事宜上;然后通过大股东的资本运作,向其他金融领域拓展,最终发展成为旗下各金融业务竞争力强、协同效应大的金融控股公司。
2、先着眼于组建证券控股公司,提高证券业务核心竞争力。建议公司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构建上,先以组建证券控股公司为契机,整合内部资源,提高各业务竞争能力,优化业务结构,在业务创新上下大力气,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并通过强强联合,加强同国内外券商的合作,借鉴其他优秀券商的成功经验,逐步在适当时机组建子公司。券商应该高度重视财务顾问、并购重组等投行相关增值业务;高度重视固定收益、基金承销等经纪相关增值业务;积极探索诸如信托投资、产业投资等资产管理相关增值业务的可能性。不能指望于通过金融控股公司其他业务来分散证券业务风险。我们认为,各业务单位的健康发展是未来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成功运作的基础保障。
3、以股东资源为依托,通过兼并、重组等手段,涉足其他金融业务。鉴于目前中国的法律监管,以证券公司为主体实施金融控股战略难度非常大,建议充分利用股东资源,通过控股股东层面的兼并、重组,涉足银行、保险、租赁、信托业务。
在金融控股公司的组织形式上,可以先采取经营型组织形式,即集团公司既从事股权控制,又从事实际业务经营,通过集团公司的产权纽带,联接不同金融业务及相关实业业务。待时机成熟,再考虑剥离非金融业务,组建纯粹的金融控股公司。
在核心业务上,现阶段,应该以证券业务为主,并逐渐向其他业务涉足。不过,鉴于未来银行业务在金融控股公司中的关键甚至是核心地位,券商应高度重视银行业务在金融控股公司的关键作用,并尽早进行战略考虑。
当然,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不应以金融业务是否齐全为目的,而应以新金融业务能否同现有的证券业务产生协同效应、规模效应和风险分散效应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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