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请投资移民须具备什么资格?
答:申请人须年满18岁,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之内,个人全资持有的净资产不少于650万元,并在申请前或后的6个月内,在港投资至少650万元的物业及/或金融资产。
问:若在港买楼投资,按揭亦计算在内吗?
答:在买楼而言,物业的净资产值必须为650万元以上,申请人亦可购买多项物业以达要求。不过,按揭金额并不计入净资产值内。换言之,若申请人购入一层650万元的物业,做五成按揭,其投资额只算是325万元而已。
问:以夫妇联名形式买楼,可计入投资额吗?
答:不可以。因移民计划只接受以个人全资拥有的物业或金融资产计算投资额,不接受联权共有(jointtenant)或分权共有(tenantincommon)形式的资产。若要计入资产内,必须先转名。
问:若期内物业升值,可以将升值的资金提走吗?
答:不可以。若投资者以650万元购入物业,到一年后升至700万元售出,投资者必须以700万元再投资。相反,若物业跌价,投资者亦不用补回差额。
问:若购入物业收租,可提取所得的租金吗?
答:可以。
问:是否需要进行资产审查?
答:为防止洗黑钱活动,申请人必须申报在申请前两年内的资产,以证明其在前两年已拥有至少650万元的资产。
问:投资期多长?期间可以转换投资组合吗?
答:投资者须维持650万元的投资额7年,期间可以转换组合,但在售出资产后到买入新资产,不能超过特定期限,限期由14日至3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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