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重大事项公告称,2003年10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对公司原重组单位四川泰港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刘邦成、汤建海等涉嫌犯合同诈骗罪、内幕交易罪进行了刑事判决。泰港集团被判处罚金2770万元;泰港集团董事长刘邦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泰港集团常务副总裁汤建海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点评:2001年上半年,通过股权托管协议,泰港系成为*ST长控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泰港方面为了表示重组*ST长控的“诚意”,以超常规手段对公司进行强力“输血”,采取了以经营性资产置换公司收不回的烂账、让公司一年坐收酒店管理费1500余万元、将公司烂资产高价变现形成投资收益的措施。没有料到的是,泰港集团表面上的慷慨大方却包藏祸心。通过一年多的运作,泰港方面实际不仅未给*ST长控支付一分钱现金,相反还从上市公司捞走大量资金,而且还以几块尚未具备盈利能力的土地资产(使用权)取得了上市公司的绝对控股权。种种迹象表明,有“骗货狂牛”之称的泰港系在*ST长控的重组过程中大玩空手道。应该说,*ST长控的命运给那些动辄以重组来扭转命运的上市公司提了醒——选好重组对象,当心成为别人的“提款机”,否则就会重蹈*ST长控引狼入室的覆辙。
武汉证券 余 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