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03年10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投资沈阳
通航议案》,本公司拟受让沈阳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通航″)部分股权,投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成为沈阳通航控股股东。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协议主体介绍
1、公司名称:沈阳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2、住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69号;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4、法定代表人:汤殿喜;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
6、经营范围:(丙类)飞机播种、空中施肥、空中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空中除草、防治农林业病虫害、草原灭鼠,防治卫生害虫、航空护林、空中拍照;(乙类)在东北三省范围内经营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气象探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项投资是受让沈阳通航大部分股权,组建新的通航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在农业航空、工业航空以及专业航空领域。沈阳通航公司的资产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并出具了中磊评报字?2003?2005号评估报告。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双方对本投资受让沈阳通航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所以对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需待签订正式合同后才能确定,本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公告。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投资该公司是本公司拓展航空主营业务的延伸,将有利于本公司发展通航产业的战略,与本公司已收购的长江通航公司能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另外,该项目对于推动本公司农林系列飞机的发展,提高我国现代航空农林作业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将对带动本公司主营产品及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月二十九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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